波洛作了个轻微的手势,命我留在其他人后面。我顺从地走到壁炉前,思绪万千地用鞋尖把一些大木柴拨到炉火中。 我惶惑不安。一开始,我对波洛的意思完全茫然莫解。一时我以为我刚才目睹的场面是装腔作势故意渲染夸大的——而且以为是为了使人对他注意并看重他,而在“演这出喜剧”。可是,我不由自主地被迫相信这是真的。他的话中具有实际的威胁——某种无可争辩的真实。可是我依然相信他的方针是完全错误的。 当最后一个人走开,门关上以后,他走到壁炉前面。“喂,我的朋友,”他不慌不忙地说道,“你对这些是怎样想的呢?” “我不知道怎样想,”我直率地说道,“这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不直接把真情实况告知拉格伦警长,反而煞费苦心地警告这个犯罪的人呢?” 波洛坐下来,掏出他那俄国香烟盒。他默不作声地吸了阵烟,后来说道:“用一用你那小小的灰色脑细胞。” “我的行动总是有道理的.”他又说了一句。 我犹豫了片刻,后来慢条斯理地说道“我首先想到的是,你自己并不知道谁是那个犯罪的人,可是你深信在今晚来这里的人中间有这个凶手。是打算迫使这个未知分晓的凶手承认?” 波洛赞许地点了点头说: “是一个聪明的想法,可是并不是事实。” “我想,或许让他相信你已经知道了,你就可以迫使他暴露出来——不必通过忏悔。在你明天早晨能够采取行动之前,他可能设法象以前使艾克罗伊德先生不能开口一样,使你闭上嘴。’ “把我自己当作诱饵来设圈套!谢谢,我的朋友,不过我并不会为此而冒险。” “那么我可不明白你的意思了。由于你这样使凶手提高了警惕,肯定你是正在冒险让他逃跑吧?” 波洛摇了摇头。“他跑不了。”波洛严肃地说道,“这儿只有一条出路,而这并不是一条通往自由之路。” “你真的相信这件凶杀案犯是今晚在这里的吗?”我表示怀疑地问道。 “对,我的朋友。” “哪一个人呢?” 静默了片刻。后来波洛把香烟头扔进壁炉里,用一种沉着冷静、深思熟虑的语气开始说起来: “我要让你知道我自己所走的过程。你要步步紧随着我,并且你自己要看到,所有这些事实都无可置疑地指向一个人。现在,第一,有两个事实和时间上一点小小的差异,这特别引起我注意。第一个事实是那个电话通知。假如拉尔夫·佩顿真的是凶手,那电话通知就变得毫无意义,愚蠢可笑。所以我自己答复自己,拉尔夫·佩顿不是凶手。 “我彻底弄清了这个电话不是这所宅院内任何人打的,然而我确信我要在那个不幸的夜晚在场的那些人中间去查找罪犯。所以我推断,那个电话通知一定是一个同谋者打的。我对这个推断并不十分满意,可是我暂时让它成立。 “下一步我检查了打这个电话的动机。这却很困难。我只能从判断它的结果来找出它来。那就是一这件凶杀案是在当天夜晚发现的,而(十之八九)不是在第二天早晨。你同意这个说法吗?’ “是的,”我承认道,“对,正象你说的,因为艾克罗伊德先生已经吩咐不要打扰他,所以那天夜晚不会有人可能到书房去。” “很好。事情有所进展,是不是?不过情况还是模糊不清的。要使这件罪案在第二天早晨以前,提前在当天夜晚被人发现,这有什么好处呢?我能够得出的唯一想法是,那个凶手知道在某一时刻要发现这一罪案,他深信破门而入时,他就能在场,或者是至少后来立即到场。现在我们来看第二个事实:那把椅子从墙边拉出来。拉格伦警长以为无关紧要,忽略了过去。恰恰相反,我一直把它看作是极为重要的事。 “在你的手稿里,你曾经把这间书房描绘得比较清楚。假如那时你在场,你应该看到帕克所说的椅子被拉出的情况——椅子是在门和窗户之间的直线上。” “窗户!”我急忙说道。 “你也有我的头一种想法。我料想这把椅子所以拉出来,是为了使从门口进来的任何人看不到窗子。可是我马上放弃了这种假定,因为尽管这是一把高背大沙发椅,但它几乎没遮掩住窗户,只遮掩了窗框和地面之间的一部分。不,可是想一想,正好在窗前有一张桌子,上面有书和杂志。而那张桌子是完全被这把拉出的椅子遮挡住了,于是我立即形成了对这个事实真相的初步模糊不清的怀疑。 “设想一下,那张桌子上有什么东西不想让人看到呢?凶手把什么东西放到那上面了呢?可是我对这东西可能是什么,还一无所知。不过我肯定知道这事实是十分引人注意的。比如说,这是凶手完成犯罪活动时未能随身带走的什么东西。同时,可能在凶杀案被发现以后,它一定立即被人拿走,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所以,这个电话通知就使尸体被发现时,凶手有机会到达现场。 “现在,在警察到达以前,四个人在现场。你自己,帕克,梅杰·布伦特和雷蒙德先生。既然无论在任何时刻发现罪案,他都是肯定在现场的一个人,我立即把帕克排除了。这把拉出去的椅子也是他告诉我的。那么,帕克是清楚了(这是就凶手而言,我依然认为可能是他对费拉尔斯夫人进行讹诈的)。可是,雷蒙德和布伦特依然受到怀疑,假如这项犯罪活动在早晨很早的时候被发现,他们要防止圆桌上的东西被人查觉,到达现场就太晚了,这是完全可能的。 “那么这东西是什么呢?关于那天听到片断谈话的内容,你今晚已经听到我的论据了吧?在我知道有一个录音机公司代表被召来时,关于录音机的想法,在我的脑中生了根。不到半小时以前,你听到我在这屋子里说的话了吧?他们都同意我的想法,可是他们似乎没有注意到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假定那天夜晚艾克罗伊德先生使用了录音机呢?” “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我说道。 “我们知道,艾克罗伊德先生有一个录音机。可是在他的财物中,并没有发现录音机。所以,假如从桌上拿走了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东西不会是录音机呢?可是在这方面是有一定困难的。当然,每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被害人身上。我认为每个人都能走到桌前,而不被室内其他人注意。可是一个录音机有一定的体积,不可能随便把它装进衣袋里。这就必须有某种能够装进它的容器。” “你知道我说到什么上面了吗?凶手的轮廓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直接在现场的人,可是假如这项犯罪活动在第二天早晨被发现的话,他可能到不了现场。一个携带容器的人,而这个容器又能装纳录音机……” 我打断了他的话: “可是为什么要拿走录音机呢?这是什么意思呢?” “你象雷蒙德先生一样。你认为当然九点半听到的是艾克罗伊德先生对录音机讲话的声音。可是考虑一下这个发明的用处。你可以对录音机口述,是不是?而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一位秘书或是打字员开动它,这声音又会讲起来。” .“你的意思是说……”我气喘吁吁地说道。波洛点了点头,说道:“对,我是这个意思。九点半钟;艾克罗伊德先生已经死了。是录音机在讲话,而不是那个人……” “是那个凶手开的。那么,那时他一定是在室内了?” “可能。可是我们绝不能排除使用某些机械装置的可能:一些仿照定时锁原理的东西,或者甚至类似一种闹钟的东西。不过在这件案子里,对我们想象中这个凶手的画像,我们必须补充两个限定条件。必须是知道艾克罗伊德先生购买这个录音机的人,而且也是一个具有必要的机械知识的人。在我们到窗台去查看足迹时,我的脑中行了进一步的想法。这里我得出三种推论:(一)、这些足迹可能当真是拉尔夫·佩顿留下的。那天夜晚,他曾经在费恩利,并且可能爬进书房,发现他继父死在那里。这是一种假设。(二)、有可能这些足迹是某个其他人弄上的,碰巧他穿着同样的靴子。可是这家里的人穿的鞋底是橡胶的,而且倾向于相信一个外来人穿有象拉尔夫·佩顿那样的鞋。正好我们从‘多哥和惠斯特尔酒店’侍女那里知道的,查尔斯·肯特有一双‘收拾得锃亮’的靴子。 (三)、这些足迹是一个人蓄意妄图把疑点嫁祸于拉尔夫·佩顿。要考古最后的推论.必须弄清一定的事实。警察从三博尔斯弄到了一双拉尔夫的鞋。既然这些擦干净尘土的鞋放在楼下,无论是拉尔夫,或是其他任何人,都可以穿它。按照警察的想法,拉尔夫穿的是同样的另一双鞋,而我查明拉尔夫确实有两双鞋。要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凶手那天夜晚必须穿的是拉尔夫的鞋——在这种情况下,拉尔夫一定还曾经穿第三双某种式样的鞋。我几乎不能想象他会带三双都一样的鞋子,这第三双更接近于靴子。我老实承认,我请你姐姐查清鞋的颜色,这是为了遮掩我查问的真正用意。 “你是知道她所调查的结果的。拉尔夫曾经随身带有一双靴子。昨天早晨他来到我家时,我问他的头一个问题是,那个不幸的夜晚,他脚上穿的是什么。他立刻回答我他穿的是靴子——他仍在穿着它。事实上,没有其他的可穿了。 “所以,在我们对这个凶手的描述中,我们又进了一步,这个人那天有机会从三博尔斯拿到拉尔夫·佩顿的那双鞋。” 他停了停,后来稍稍提高了声音说: “还有更进一步的一点。这个凶手一定是有机会从银器中偷窃那把匕首的一个人。你可以争辩说,这所宅子里的每个人都可以做这件事,可是我要使你回想一下,艾克罗伊德小姐十分确信,在她查看银器时,这把匕首已经不在那儿了。” 他又停了下来。“让我们扼要地说明一下吧,现在一切都清楚了。一个在那天早一些时候到过三博尔斯的人,一个认识艾克罗伊德而又十分清楚地知道他曾经买了一个录音机的人,一个懂得使用机器的人,他有机会在弗洛拉小姐到达以前从银器中拿走了匕首,他曾经随身带了一个适合隐藏那个录音机的容器———象一个黑皮包那样的东西,而且他在发现罪案以后,帕克打电话向警察局报案时,有几分钟时间自己留在书房里。事实上,是谢泼德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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