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董仲舒引经断案


085董仲舒引经断案
汉武帝有一次在京城召集贤士能人商讨国家大事,三十九岁的哲学家董仲舒也到京城参加了这次活动。他从容对答皇帝的提问,得到了汉武帝的赞许。
董仲舒的思想学说主要受孔子的影响。他特别推崇孔子,认为他的德治、仁政、重视伦理教育的儒家思想应当大大提倡,而其他的学术思想则应当统统排斥,不能让它们齐头并进。董仲舒的这个“罢黜(chù)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不仅被汉武帝所采纳,而且充分肯定,积极推行,让它成了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
由于董仲舒推崇孔子,因此把孔子所修订的鲁国的编年史《春秋》看成是治理国家、管理人民的理论依据,因此,他在当朝廷官员时,凡是遇到政治、法律等一切疑难问题,大多从《春秋》中去寻求答案。
有个年轻的女子,她的丈夫出远门,在乘船渡海时,不幸掉进海里淹死了,尸首无法找到。过了一段时间,这女子的父母为她另找了一门亲事,并把她嫁了出去。当时汉朝的法律规定,丈夫没有落葬前,妻子是不能改嫁的。官府根据这条法律,把那个女子抓了起来,并判了她的死罪。
董仲舒知道了这件事后,认为判刑不当。他引用《春秋》中的一个条例,大意是丈夫死了后没有男人就可以再嫁。而且那年轻女子并不是德行不好,去和其他男子私奔,而是顺从父母的意思去嫁给别人,没有违反《春秋》中的原则,因此不能判罪。
还有一桩案子:父子俩与别人发生争执,并打了起来。对方拔出佩刀要刺杀父亲,儿子见了,立即拿起棍棒冲上去援救。不料在混乱中棍子居然击中了自己的父亲,使父亲受了伤。根据汉朝法律规定,儿子打伤父亲,是不孝罪,要判重刑。
董仲舒知道后,讲了《春秋》中的一则案例:春秋时有个叫许止的,很孝顺父亲,见父亲病了,连忙去买药,煎好后端给父亲喝,不料父亲因吃错了药而不治身亡。由于许止没有杀父的动机,因此没有论罪。
董仲舒认为,这两个案子情况相仿,这个儿子是在混乱中误伤了父亲,他没有打伤父亲的动机,所以应该免除他的罪,不予处罚。
由此可见,董仲舒在审案断案方面,是完全依照《春秋》的“微言大义”来行事,他提倡礼治,认为用道德的感化作用比用刑的惩罚作用更能服人心。用刑法治百姓,百姓们因为害怕惩罚而不敢犯罪,但内心的根子没有去除;用礼治百姓,百姓们觉得犯罪可耻,从心底明白不能去犯罪。
董仲舒的这种思想对于统治者有利,因此得到汉武帝的支持。当他晚年退休后,朝廷如遇到一些重大的问题,还派最高司法官到他的住处去探讨处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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