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忘不掉那场雪,和雪夜里犯下的错误。只要她过得比我好,只要她快乐,那么我的内心才会真正平静下来。真爱真的会永恒吗?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失去的真爱是注定无法挽留的。 ——真爱无法挽留 (一) 和红雨相识比较复杂,简单点说,她是通过朋友的朋友才认识的。 那年夏天,我十分热衷于网上冲浪,注册了一个网名“笨猫”,在各大网站之间到处流浪。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在互联网上结识了一些比较投缘的朋友,距离较近的网友们相聚的机会也就比较多了。本市网友聚会时,他们经常提起一个网络女孩的名字,于是在脑海里这个女孩的名字就慢慢沉淀下来。 网络离不开生活,就象现代生活离不开网络一样,网友之间的聚会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一群彼此不相识的人落座后,就互相打听对方的网名、电话和单位,当然也有迟到的网友光临时,大家见面握手互相说久仰的尴尬。有一天,我和几位网友饭后到HOUSE 酒吧去聊天,刚进入酒吧就看见一个穿白色毛衣的女孩在不足两米的红舞台上边唱边舞。身边的网友阿枫目光发亮地说:“嘿,哥们,她就是红雨。” 我稳住摇摇晃晃的身体仔细一瞧,果然,她是个很时尚的女子。酒吧的灯光很昏暗,她的歌声在空气里飘来飘去,歌曲好象是张惠妹的《我一个人跳舞》,绝对经典。 和一个你喜欢的女孩子喝酒是不用别人劝的,而且一定要用大杯。红雨和阿枫的朋友很熟,一杯酒喝过我们就算认识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居然来了兴致,用筷子敲打着酒杯唱起了英文歌,在嘈杂的酒吧里她的声音十分清脆,有异乎寻常的穿透力。红雨坐在我身边,她对我说了一大堆话,我大部分都忘了,只明白大概意思“见到你很高兴,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我当时就已经喝得到了警戒线,站起来敬酒,手臂在空中挥舞很滑稽。直到被朋友搀扶着晃出酒吧时,和红雨握手,还没有清醒过来。只感觉她的目光很纯净,手心湿漉漉的,很暖。 (二) 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在家里,早晨醒来我习惯于看时钟,哎,怎么没有呢?这时,我才意识到我躺在别人的床上,而且,房间里弥漫着一种酒气和香水混合的味道。我的酒彻底醒了! 胡乱抓起沙发上的毛衣穿上,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腿有些发抖,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男人啊,真的很可笑。我的手刚伸向大衣,房门被打开了,一个女子从门口轻轻走进来,看见我窘迫的样子,冲我笑着说:“你才醒吗?昨天送你回家,你却怎么也不醒,象个醉猫。我在沙发上睡的,你的呼噜折腾我大半宿。”说着,她放下早点,开始收拾房间。这时候,我终于看清楚,面前的女孩原来是红雨。 红雨的长发用发箍很随便地系着,阳光下的她和昨天酒吧里的歌者判若两人,显出成熟女子纯真的另一面。她看上去很蓝调,绝对是走在大街上与你擦肩而过让你再回头看上一眼的女孩子。 接下来是吃早点,道别,回家,上班。我真笨,竟忘了说谢谢,她不会介意吧? (三) 红雨的魅力足够突破一个男子用种种理由堆积的情感防线,美丽的东西任何人都是无法拒绝欣赏的,我也不例外。 慢慢的接触,慢慢的成为好朋友,我发现:红雨总是能给面对她的人带来快乐,不管面对谁,真的。一天,她和我去泡吧,舞台上吹萨克斯的乐手娴熟地表演固定的曲目,红雨恶作剧地每听一支曲子送朵卡座上的玫瑰。等她送到第5 朵的时候,我和周围的人明显感觉到萨克斯手的音乐节拍开始走调了。在劝阻她无效的情况下,我只好一个人跑到门口等她。不一会儿,红雨兴高采烈地从酒吧里出来,手里举着一叠代金券对我说:“你看,老板送的。”看着她充满孩子气的表情,我们都大笑起来。 那天的雨下了一整夜,她家的窗帘很雅致,我没有走。 后来,我甚至为自己犯的错误寻找了几条挺深刻的理由:1 、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2 、那天下雨了,我没有带伞;3 、她的电脑需要我帮助加装N 程序;4 、看见她迷朦的眼神,我再也找不到回家的借口:5 、我醉了;6 、我俩都醉了。 红雨没有去寻找理由,她的理由显得更加充分。她说,我们是成年人,我们都没有逃避爱,我们是这样的相互喜欢,我们都没有错。 那年夏天,我25岁,红雨刚刚20岁。 知道红雨爱我,这就是最好的理由。 (四) 相爱的人是幸福的,整天相守在一起的人会幸福么?三个月后,当冬季的第一场瑞雪落下的时候,我们都看见了答案。 我所在的公司计划在西安设立一个办事处,老总派我去办理资质手续。在西安的那段时间,我度日如年地奔波在路上,偶尔在夜里给红雨通电话,红雨的手机里常传来酒吧里嘈杂的声音,直觉告诉我,她在喝酒,而且一定不是一个人。身在异乡的我心绪越来越凌乱,即使在夜里拨通红雨的电话,那端传来的忙音也是凌乱的。 我快坚持不下去了。我要回家。 买机票、办登机手续、飞机在天空中渐渐提速,我感觉和红雨越来越近了。刚下飞机,雪下得很大。我匆匆忙忙地搭出租车直奔那间属于我们的房子。当我用钥匙打开房门时,一件东西让我的心如酒鬼抛出的玻璃杯,摔得粉碎。那是一双黑色的男式皮鞋,和红雨的高根靴子并排放在一起。卧室里传来红雨疏懒的声音“谁呀?” 我猛然转回身,摔上房门,逃跑似的跑下楼梯,冲进无边的黑夜里。 在去机场的路上,我摇开车窗,把给红雨买的礼物狠狠地扔出窗外,那是一对古色古香的彩俑,我本打算向她求婚的,可是现在已经不需要了。司机从倒后镜里偷偷看,我愤怒地大喊“你瞅啥?快开你的车!”车子猛然提速,路边的景物扑面而过,我想着即将离开红雨和这个城市所有的朋友,泪水终于放纵地流了下来。 回到西安,我给公司老总打通了电话,说自己打算留下来。老总很惊讶,沉吟了片刻说,“你好好干吧,一年内如果占稳市场七成的份额,你就回来,副总的位子是你的。” 商战的成功需要三个重要因素:智慧、机遇和足够的运气。凭借年轻人的热情和灵活的营销策略,一年内,我一步一步推出公司的电子产品,在各大商场的柜台前竟形成了抢购的风潮。凭借公司产品热销的契机,我趁热打铁和一家大公司签了地区代理合同,销售业绩一路攀升近二十五个百分点。在这期间,我和红雨未曾联络过,手机卡丢在文件柜里,落满了尘埃。 (五) 又是一年飘雪的冬季,我还是一个人回到这个北方城市,理所当然地坐在公司副总的位子,可是心里却没有一点成功的喜悦。我拥有了一间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办公桌后面的书橱也很宽大,空荡荡的。一天下午,我突然想起到书市去看看,在三层的楼梯间,无意中看见从前的网友阿枫。热情的寒暄过后,他忽然说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让我同他到家里取一口箱子,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还有东西在他那里,就跟着他去了。 在阿枫家的储藏室里,我打开他搬过来的箱子。水渍班驳的纸壳箱子里有一台电脑,还有一封信,从娟秀的字迹看,是红雨写的。 猫哥:当你打开这个箱子看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这个城市了。永远的离开。 那天下雪,你一定回来了,看见你留在门厅里雪化后的脚印,我痛哭失声。你知道吗?你一定想不到,门口那双黑色皮鞋是我新买给你的。那天,我只想把它放在门口,就象你在家陪着我一样。每天下班后,我躺在床上听音乐,夜深时,就听那盘磁带。磁带是我在网友聚会时偷偷录的,酒吧的音乐声很大,对么?我喜欢回忆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可是,你变了。你偏执的自尊把我们的爱撕成了碎片。半年的时光里,我一直等待你的消息,等你回过头来说真的爱我,可是你没有我守着空荡荡的房子,看护着自己的爱,而你呢?你在哪里? 我走了,南方的雨可能会更加纯净。今后,你的世界不会再有我,别为这场错误去寻找理由,你没有理由! 猫哥,再见了。我曾经最爱的人。 流泪的红雨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阿枫家的,那封信成为我想念红雨唯一的信物。在夜里,每次看信,我都仿佛感觉到红雨失望的目光在凝视我,让我痛苦不堪。我恨自己的不成熟和苍白的自尊,我恨那场纷飞的雪。 以后的日子里,我反反复复地关照到南方出差的朋友,帮我打听红雨的消息,可是三年过去了,一直没有她确切的消息,她在哪里? 红雨今年已经24岁了,她离开这个城市时,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她叫张子旋。 我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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