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是秋高气爽,难得的湛蓝湛蓝的天空。外面的世界被奇异的光辉照耀着,最晴朗的天气里才有如此明快的版画效果,可是路边的柳树枝叶正在失去往日的葱茏。倾斜的阳光很透过窗户洒落一地斑斓,点燃一支香烟,任凭淡蓝色的烟雾在光柱里翻腾。我忽然看见许许多多的七星瓢儿,有的在窗棂上爬行,有的舞动翅膀用力飞翔。可怜的小虫子,你在逃避瑟瑟的秋风吗? 冬天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小虫啊你难逃严酷的轮回。注定要死掉的小虫子,你的下辈子还是虫子吗?呆立在窗前的我久久沉思,不知怎的想起了线装古书那发霉的气息。残破不堪的古书枯黄的像是深秋飘零的叶子,粗糙得像久远而颓废的城墙,上面的字迹早已斑驳模糊,只是封面上的名字《朔漠记程》依稀可辨。这是我无意间得到的,在旧货市场上破破烂烂的杂物中,我一眼就发现了它,心竟然狂跳不已,那一刻夏日的骄阳几乎让我眩晕。抚摩粗砺的纸张,真担心弄坏脆弱无比的纸页。我百思不得其解:纸张上淡淡的水痕是什么?看见七星瓢儿摇摇晃晃飞起又一头跌落时,我电击般的颤栗浪涌似的覆盖周身,天哪我明白了,是眼泪吧!不然怎么会结着斑斑点点淡淡的盐花儿? 我固执地认为这可能是我的眼泪,因为我可能是一百年前的女人。谁能记得清往事里那些至关重要的具体年月,反正我是一百年以前的女人,当时我是个小女人,确切地说我是别人的小妾。我丈夫之所以收我为妾,不止是因为我的花容月貌,精致的感觉和顽皮才是吸引他的根本原因。那时,我的男人叫魏震,字梯云,任光绪朝商部通艺司员外郎。总体上说我丈夫是属于比较幸运的读书人,虽然仕途不太顺利,好在他还年轻,当时的凡夫俗子不知道大清朝已经风雨飘摇了。在我眼里他才华横溢风流倜傥,按现在的说法简直酷毕了。我总是奇怪,他为什么那样痴迷于功名利禄,点头哈腰的官场究竟好在哪儿?他闲着没事的时候要么做仰天长叹状,要么吟诗做画然后拧我的脸蛋说向往田园啊。我好几次都要说那就跟你隐居吧,我嘴唇动了一动但是没出声,我不敢说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只是他的小老婆啊,顺着他的思路说话是我一贯的原则。 我丈夫还是很爱我的,不然怎么会惹得大老婆疯子一样来抓挠我?丈夫在京城里做官,京城里的大官多因此他快乐的时候就少。他娶回我的日子里是快乐的,千真万确的快乐。他的手指爱怜地插进我的乌发,然后顺着头发向下滑动,那手指摩擦如炭火般燃烧:脖子、胸脯、腰间、双腿。渐渐的,我是如此地沉湎于他的耳鬓厮磨肌肤相亲,我感觉自己如器皿般被久久把玩,俨如精美的玉器。我的眼前一片模糊,他的面孔变得似是而非,只剩下奇特的轮廓。有粗重的声音在我的耳际缠绕,仿佛覆盖屋缘的爬山虎,枝枝蔓蔓地攀缘成记忆中长久的风景。 我惟一一次违逆丈夫是在一百年前的那个初春,北京城里的桃花开得红红火火,我不禁想起了田园的向往。我丈夫说他后天就要起程,去哪?你不会知道的——蒙古。一瞬间我心里雾一样地笼罩了不安,眼泪夺眶而出,我能跟你走吗?胡闹!蛮荒之地怎么好带女人?蒙古就没有女人吗?我就要随你走!我丈夫恶狠狠地抽了我一记耳光,耳畔嗡嗡作响但是我没哭,牙齿咬住被角整整想了一夜。 我丈夫魏震是大臣博迪吉的随员,后来我才知道朝廷派他们去喀尔喀宣慰大喇嘛。我穿着文员的服饰、抹黑了脸蛋混进了浩浩荡荡的队伍。当晚宿营时,蹒跚的脚步终于引起了同行人的惊奇,我露出了马脚。我丈夫大为光火,成何体统成何体统?!暮色里,我惶恐的眼睛看见了他扭曲的面孔,尾随他远途跋涉可不是为着田园诗,而是我实在畏惧大娘子的凶狠的目光。旷野里飘散的哭泣声惊动了博大人,他竟然拈须大笑:古有花木兰,今有魏震妻啊!哈哈。我无比感激他说我是魏震妻,他大度的笑声是那样的悦耳,笑声过后还意犹未尽:好好好,权当昭君出塞吧! 博大人的恩准让我匍匐在地激动得不敢喘息,魏震却余怒未消。他就着驿站里跳跃的烛花读诗,不再理我:“萧萧匹马暮,古驿一灯深。夜气郊野外,人烟村树林。薄寒犹别意,微雨又乡心。去住寻常事,其如思不禁。”我听着听着,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第二天,我丈夫依然故我灯前吟哦:“路入辽西马欲飞,山川村落尚翠微。行人辄莫错欢喜,北去千里莫如归。”我献媚地笑道:谁写的啊,我怎么没读过?极婉转温顺地建议:为防路途见闻唱和之作遗矢,妾愿录之。 此后的日子天天赶路,博大人特意为我坐车,放下车窗窗帘也能感觉士兵们那火辣辣的目光。在车窗的缝隙里,可以清晰地望见起伏的沟壑山峦。出了张家口就是蒙地,过了长城百十里地是苏尔哈苏,然后可以沿北路驿站进入内蒙古高原。在苏尔哈苏,年轻而热情的小罕王设宴款待我们一行,小罕王听说队伍里有女子跟随就笑:那算什么,蒙古美人我还是有的,送你们几个好了。醉意微醺的小罕王大手一挥,我们的车队里又多了车马。苏尔哈苏渐行渐远,健壮的蒙古女子穿红带绿,或策马飞驰或驾辕缓行,让我倾羡不已。初春的黄昏,残阳西坠,天地一片殷红,边地的微风飒飒袭来,让人浑身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清爽。 由于博大人和其他主要随员都有了女人,欹红偎翠苦旅变得温馨,丈夫的脸色开始好转。看样子他是挺喜欢蒙古女孩的,他评点说可惜了她们的腿太短,我不敢吭声低头记录诗笺。隔了一百年了,我隐约回忆起在奇特气味的毡房里的情形,纵酒高歌之声,舞起翩跹之态。我看见毡房的外面葱嫩的草场细小的蛾虫纷纷飞起,欢乐的场景难以忘怀。喝了酒的魏震说:“层峦度过见平阳,浅草青青尽牧场。地势渐高人渐少,牛羊杂处一毡房。”尽管我的辑录是有道理的,但是丈夫见了却不以为然摇头说没诗味!夜里,醉了酒的丈夫终于把手探进我的衣襟,一只腿伸进我的两腿之间…… 天地黄黄苍苍,我们的车马像蝼蚁一样渺小隐匿在广袤的荒原上。晓行夜宿,沿着若有若无的驿道踯躅前行,触目所及越来越荒芜,我怀疑我们在背离季节远去。离开北京时,天气是多么的温暖,可是越向北走越像是靠近冬季,节气仿佛绕过了夏天、秋天,歪斜着倒流回冬天。清早,马匹以及骆驼的鼻孔里喷出很白的气体,瀚海深处吹来的寒风直透衣襟。一行人在寂寥无声的戈壁滩上行进,寂寞传染得所有人昏昏欲睡,我惟一可做的就是不时掀开窗帘的一角,看石砾黄沙旷野和无边无际的天空,我期盼着所有新鲜的事情,哪怕一只飞鸟、一朵飘来的白云。有一件事情是例外的,蒙古女子那缓缓低沉的歌声,如一种美好抚摩过我的胸膛。我们到了本巴图住进驿馆,魏震很严肃地说你记下来:“驾辕胡妇态温柔,乌色皮靴碧色裘。似恐车中人闷损,低声徐唱小梁州。” 走到哈留的地方我们接连遇到了沙暴,狂风肆虐飞沙走石,牲口一律匍匐在地,有两辆车子被狂风卷得无影无踪。非同寻常的风暴,要不是亲眼所见真难以置信,简直和地狱里最黑暗的情景一样惊心动魄。漫天的沙尘劈头盖脸铺天盖地,天地之间万物俱逝,只剩下混黄的风混黄的土密织如网又似万马奔腾。我们任由黄沙覆盖了全身,脸向着大地感觉身不由己的颠簸摇晃。风暴说来就来,一刮就是一天一夜,当凶猛的沙暴终于远去的时候,除了蒙古女孩儿外,所有人面如土色恍若隔世。好在我一直把诗笺放在贴身的胸衣里,它带着我的体温是我随身保护命根样的东西。接二连三的风暴过去以后好几天,我丈夫才有了诗情:“倏急阴霾锁不开,大风卷地起黄埃。怒号万窍如征鼓,疑挟西山暮雨来。”“边风怒吼逐征轮,千里黄尘一叶身。屡顾从人休纵辔,前途已有覆车人。”魏震把自己形象描写得很高大,其实每次风暴来时他总是先顾及博大人然后头也不抬地伏地,手抓沙地样子很狼狈。 沙暴远去以后春天似乎出人意料地来到眼前,绿色开始稀疏地点缀草原,白云从容地从头上飘过,牛羊悠闲地觅食,黄昏时,肚子鼓鼓的羊群垂头搭脑地归圈,咩咩声此起彼伏回荡。蒙古女子总是喜欢用身体博得主人的青睐,她们似乎有使不完的精力,黝黑红润的脸色总是让人心动。她们笑得样子很质朴,从来不捂嘴能看清洁白的牙齿。博大人喜欢这些,他捻着胡须道:习俗虽殊古风犹在!然后兴致勃勃地回头冲我丈夫说:魏才子,可否吟诗一首以助雅兴?大人发话,魏震岂有不遵之理,一时间我也跟着紧张起来。还好,我丈夫长于应酬唱和,端坐马上略加思索朗声答道:“胡装小妇善乘骢,矫捷端凭习射弓。一笑翻身齐下马,人面桃花对春风。”好好好!好一个对春风啊! 漫长难捱的旅途终于接近了终点,我收录的诗稿也有厚厚一叠,屈指一算走了快六千里地,达科多布城就在前面,我已经能够海市蜃楼般想象城池的模样,所有的人都兴高采烈。夜来的魏震显得格外亢奋,我披散的头发发出悉嗦的声响,我忍不住嘤嘤地呻吟起来,魏震用手堵住了我的嘴巴,于是我的呼吸变成了湿漉漉的气息。清冽的月光从蓬帐顶端小小的格窗流泻下来,一半落在地上,一半照在他的后背。仿佛兰花般的香气在帐篷里游来游去,魏震问我你用的是什么脂粉?他用力地吸了吸鼻子,说咦什么香味啊? 我们走过了整整一个春天,当夏天来临的时候,我收集好我丈夫最后一首诗:“莫云塞北即天涯,淑气芳辰约略差。昨夜春风刚到此,路旁吐艳马兰花。”其实我不知道这是我最后的工作,虽然魏震已经郑重其事地提写了书名《朔漠记程》。出城迎接朝廷使臣的达尔罕王一下子就在为数众多的来宾里发现了我,此后他的目光几乎再也没有离开过我,老罕王火辣辣的眼神如同烈日下滚烫的沙砾。 任何特殊的预感都要有特殊的结局,虽然已经是一百年以前的事情,可是我还是能够回忆起来往事,可能是因为太刻骨铭心了。我失声痛哭。千里迢迢的怎么会换来如此结局?博大人端坐良久,等到我的哭声停止后才开口:你有功于朝廷,胜于千军万马……王爷要娶你,总比跟着他强吧?他干咳了一声,迅速瞥了一眼低头揪自己头发的魏震,停顿了一会儿故作轻松地说:真乃昭君出塞也! 一只红尾巴的蜻蜓不失事机地闯了进来,固执地在我们的眼前穿梭振动着翅膀,我知道事情已经不可逆转了。浓重的暮霭笼罩瀚海深处,似乎就要埋葬以往的岁月。我站起来,从胸衣里摸出那本诗稿,我发现已经和衣襟一样被泪水打湿,我哽咽着把它塞给魏震。那一刻我多么期盼魏震说留给你吧,但是他连头也没抬什么也没说,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 一百年以前的事情怎能不让人叹息,一百个秋天已经过去了,依旧是长风凛冽衰草依稀,我还在后悔当初没把诗稿留下来。我记得老罕王告诉我,作为补偿他送给魏震四个女人,我默默地眺望明净的蓝天里远去的雁阵。这时,有几只七星瓢儿悄悄地爬上了我的大氅,老罕王轻轻将它们拂落,看样子他想踩死它们。我凄婉的目光制止了老罕王,那时我的腹中已经有了生命,注定生长在瀚海戈壁的生命。我看着跌落在地的七星瓢儿,盔壳蠕动拼命挣扎,我知道它们是徒劳的…… 烧灼的痛感从指尖传来,低头一看手中的香烟已经燃烧到了尽头,我猛然惊醒,眼前的一切熟悉又陌生,没有一丝一毫的诗意。我不知道一百年前的故事真有尾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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