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狗笨笨》




笨笨是我的狗。说起来历,还有一翻渊源。那是我第一次堕入情网,千方百计地想讨那女孩的欢心,终于在某天知道她喜欢宠物,而且想要一只袖珍狗。那时我真是刀山敢上,火海敢闯,何况弄一条狗乎?可是逛遍了花鸟市场都没看到袖珍狗,据说是这种狗热销,很难搞到。天无绝路之人,正当我满世界找狗的时候,在路上碰到了个狗贩子,正在叫卖袖珍狗,当时我真是欣喜若狂,感谢上苍有眼,那贩子交给我一个笼子,笼子里是一只毛绒绒的赭黄色小公狗,胖呼呼的身子,短短的腿,正在呼呼大睡,看着确实挺袖珍的,跟玩具狗差不多,挺招人爱的。于是掏钱买单,兴冲冲地拎到女友家去报功。结果,被她连人带笼子一起哄出了家门。临关门前丢下一句话:“哼,连草狗和袖珍狗都分不清楚,真是个笨蛋!”我提着笼子去找那狗贩子玩命,可那小子已不知去向。那时,我伫立街头,感觉一切都是灰暗的,我的初恋没了,留在我身边的只有一只冒充袖珍狗的草狗。呜呼,这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啊!当时我恨不得把这只葬送我爱情的狗丢进垃圾箱,可是它不知什么时候醒了,看着它那朦胧的眼睛里透出的无辜神情,我又止不住心软了。“其实我们都是被人家抛弃的笨蛋。”我苦笑着对它说。它好像是听懂似的轻轻呜咽了几声,算是对我的回答。“好吧,笨蛋,我们一起回家。”于是笨人和笨狗走到了一起。
家里人嫌笨蛋这个名字太难听,决定修正为笨笨,成了我们家的家庭成员。
自从进了我家,它再也没跨出家门一步,因为我觉得带着它出去遛实在太有损形象了。多年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造成了它胆小怕事的性格,平时从不乱吠,一有生人来就往床底下钻,真没面子。笨笨算是挺好养的,在我们家的残羹冷炙的哺育下渐渐长大了,草狗毕竟是草狗,越长越难看。身上的毛变成了土黄色,胖乎乎的脸也变得狭长了,身上存不住肉,两边的肋骨象搓板,原来挺可爱的短尾巴,变得像根被拔过了毛的狗尾巴草,让人看着难受。笨笨确实很笨,在家里走动老是打翻东西,常在家具上留下它的牙印和爪痕,房间各处不时发现它留下的黄澄澄的杰作。为这些事情,家里人没少对我发过火。于是我对它进行严酷的教育,先是运用条件反射原理,继而是棍棒加脚踢,经过了长达两个多月的训练期,取得了辉煌的战果,至少让它明白,阳台上的那只铺着草纸的鞋盒子是它的专用厕所。以后,它再没敢在家里乱拉屎。人定胜天,不是吗?能把这只IQ极低的狗训练成这样,也算是有成就感的了。我对笨笨算不上喜欢,倒是老妈还经常给它洗洗澡,理理毛,有时还会对着它说说话,而笨笨在这种时候会很配合地趴在一边,听着妈对它的唠叨。没想到狗也是会拍马屁的。但笨笨好像还是对我最亲,每天下班回到家里,笨笨总会迎上来我摇着它那条短尾巴,凑到我的脚边,用它的搓衣板身体摩擦我的腿。每天晚上当我坐在电脑前的时候,它都会走过来趴在我脚边。冬天的时候,我常把脚伸到它肚子底下取暖。有时忙完手边的事情,已经是深夜了,低头看看它,发现它还醒着,丑丑的脸上一双大大的眼珠关切地注视着我,那时我的心里难免感受到一丝悸动,“这小子,还挺有良心的。”那时我会弯下腰,伸出手抚摩它的脖子,每次当我这样摸它时,它都会闭上眼睛,一副非常享受的样子,然后它总是会伸出舌头舔舔我的手。算是对我抚摩的一种回报。后来,我到外地工作了一段时间,离家的感觉只有离家的人才能体会得到,晚上在电脑前赶工的时候,我都会想起笨笨趴在我脚边的情景。一天逛街,看到商店里有买一种专门给狗玩的塑料骨头,我买了一根,准备带给它。终于回到了家,进屋后,却没有见到笨笨向我跑过来。“笨笨病了。”妈对我说,“你离开之后,它每天都一到下午,都会趴在门边,竖着耳朵听着,每当楼梯上有脚步声的时候,它都会兴奋地爬起来,而每次那脚步声过去后,它才失望地趴下来,继续等待。每天晚上它都会趴在你的写字台下面,趴上好久。”“它得的是什么病呢?”“是糖尿病,医生说没什么办法的。”妈妈的眼睛里略过一丝哀伤,“它可真是条有情有义的好狗啊。”笨笨正躺在屋子角落的一个筐子里熟睡着,它的身体更瘦了,基本上已经是皮包骨头了,身上的毛已经没有了任何光泽。我伸出手去,抚摩它,轻声叫着它的名字,可它没有醒过来。惟一证明它还活着的,是它那曾经给我暖脚的肚皮还在微微起伏。“它已经这样好几天了。不吃不喝也不拉。”妈妈又说道。看着它这个样子,我心里涌上了一股难以名状的滋味。我掏出买给它的玩具骨头,放在它的身边。那天深夜,我正在电脑前打字,突然听见阳台那里有动静,我急忙赶过去看。只见笨笨正在抓挠阳台的门。它那颤颤巍巍地伸出前爪,一下一下抓着门,我不知道它要做什么,赶紧走上前去问:“笨笨,你要做什么?”它转过头看看我,然后继续抓那门,嘴里发出呜咽的声音,显出一种急切的样子,好像急着要出去。我打开了门,它踉跄着爬到它的专用厕所前面,拉下了好大一摊。它可真够笨的,妈妈已经给它在睡觉的藤筐里铺了厚厚的一层草纸,它大可不必爬那么老远,来拉这一趟的。拉完了。它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我蹲下身子,还像从前那样抚摩着它的脖子,这次它没有闭上眼睛,而是直溜溜地看着我,在阳台的阴影里,它的眼珠出奇地明亮。接着,它伸出舌头来舔我的手,我抚摩它的面颊,却摸到了一手的湿润,那是它的眼泪。
第二天,笨笨死了,我抽了一天时间把它的尸体带到了郊外埋葬了。在填上最后一培土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眼眶湿润了。
我再也没有养过狗,因为我再也找不着一条比它更笨的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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