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无影》




  有人说,你会因为爱上一个人而爱上他的全部,我想我也是。
  第一次见到风是在新生报到的那一天,他就在七月耀眼的阳光下跳入眼帘,纯白的棉质T恤,浅灰的直筒裤,宽宽的渔夫帽下一双黑亮的眼晴。他跨着大步从满载行李的我身边扬长而去,像一股清洌得风,干净得不留任何痕迹。
  再次见到他是个新一届的迎新晚会上,老生为新生举办的。
  并没太想去,但,敌不过室友的软磨硬泡。室友是个好漂亮的女孩子,明眸晧齿,长发拂肩,一袭水蓝色的长裙衬得她如水晶般盈盈欲滴。她将在晚会上收拢所有人的目光,而我,则是理所当然的陪衬。
  习惯的找个不影人注目的位置坐下,目光就从这个时候越过人群看到他,顺着他的视线,我看到漂亮的室友正和高大的男生翩翩起舞。
  舞会在他和室友的深情对唱,悠扬的歌中结束,帅哥美女的达配总能将气氛推向高潮,况且,他们都有不坏的嗓子,和,很灿烂的将来。
  我知道,我不会有戏。
  常想自己就像是一朵飘摇的小姜花,缩在角落里,花枝美好,花叶娇小,却那么的微不足道。于是不去想方设法的让他记住,知道心中有他,也就够了。
  可,好景不长,校园里渐渐有不利他的传闻传来,向周围的人打听,听到的全是不屑之辞,知道吗,我们叫他人渣。
  心一抖,为什么?
  个性张扬,自以为是,狂妄得不行,既花心又不负责任,自以为帅就了不起。
  风声名狼籍。
  和室友渐渐的成了好朋友,才了解他们的恋爱并不好我想像的那般美好,风想起她时就会来找她,多数则把她摞在一边不闻不问,表面上看上去他是她的男朋友,事实上我从未看见过他对她表现出一点点温柔,和尽过一点点男朋友应尽的责任。
  我有些不平,可奇怪的是室友似乎并未在意。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现代恋爱方式吧,不必为对方付出太多,需要时,彼此牵引,不需要时,则各占一方天地,互不干涉。这是他们的游戏规则。
  但传言和事实,让我对他的好感荡然无存,对于一个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的天真女孩子来说,这样整天玩着恋爱游戏的人更本不配拥有爱情。
  我的生活开始步入正轨,来年的第一个学期,我让一个叫桦的男孩走进了我的生活。缘份真是奇怪的东西,谁曾想到,桦居然就是风最好的朋友。
  从那之后,我们四人常在一个餐桌上吃饭,聊着校园里的奇闻秩事,开着一些无关疼痒的玩笑。我的性格日趋开朗,可以在所有人面前开心的大笑,可以越过桌面去抢每一个人碗里的食物。
  我有了更多的机会去了解风,我发现他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他说,无影啦,你的嘴巴又不是很大,用那么恐怖的汤匙干什么,换一个小一点的不行吗?边说还边用他精质的汤匙用极优雅的动作住嘴里送一口汤。他说,无影啊,你好歹也是个女孩子,就不能把你的白皮鞋擦一下吗,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说完还摇摇头装出一副惨不忍睹的表情来。虽然很想做个淑女,但气极的时候也常常会破口大骂,你是个什么鬼,我怎么样关你什么事,你又不是我男朋友,还有哇,好歹你也是个男的,用那么小的汤匙做什么,皮鞋一天到晚擦那么干净做镜子用哇,对了,你还戴个什么鬼耳环,自以为有型,事实上你的样子就跟猪头一样蠢。再看他,居然还是那样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还慢悠悠的再开口道,对了,我还没说你呢,一个女孩子,边个耳环都不戴,像个什么样子。啊,讲话!!
  我澈底没辙了。
  当然也不是常常输,有一次他和别人比投蓝,累分的那一种,我做为啦啦队中的一员,理所当然的来到他身边。哈,报仇的机会来了,我一个劲儿的喊,我是输女!输女!输女!输女!跟我在一起,你一定会输,输,输,输!。他被我吵得头痛欲裂,一个球也没投进。虽然用的是很烂的方法,但终究是成功了。看着我开心得合不拢嘴,他说,别闹了,我唱歌给你听好吗,还没等我开口,他开始唱了,那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听他唱歌,当第一个音符跳入耳膜时,我便怔怔的呆了,他的歌声真好听,软软的,就像我小时候吃过的溜了鸡蛋的云糕,入口便化了。
  抬眼看他,还是那么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我却惊惶失措,第一次发现,他对于我而言,还有太重的杀伤力,除了逃,我别无出路。
  我选择了另一个又远又小的餐厅吃饭,虽然很久没见面,但却总少不了有他们的消息传来。听说,她赶了风的一个朋友,因为风答应那个下午用来陪她。听说,她给他定了很多条规举,还威胁如果范规的话会怎么样怎么样!
  我有点好笑,个性张扬,狂放不羁的他,会受得了那么多的管束。
  拿着个饭盒出来洗碗,洗到一半,发觉风在身边。躲是躲不掉的,总得有个人先开口吧。我笑道,“被个人甜蜜的管束,感觉如何!”“我宁愿被你管着!”说完,也不看我,他扬长而去。
  水笼头一定是忘了关了,强烈的水柱刷刷作响。我怔在原地,一动不动,思维仿佛停滞在了某个瞬间。
  他的话,对我而言,是晴天霹雳。
  只是玩笑吗,我想到头痛,漆黑的夜里,我透过帐漫数星星,每次数的数目都不一样。
  终于还是跟桦分了手,从开始到走最后只有两个月的时间。虽然风再未对我有过过多的表示,但我总认为,一个人心底坦然,才有资格拥有爱情。
  就让我,一个人,一个人,好好过吧。
  不久以后,他们也分了手,但我和风并未开始过。几乎以为可以平安的走到最后,如果不是因为,那个电话。
  “喂,无影吗?我是”
  “不用说,我知道。”那是可以令我心跳加速的声音。
  “做我女朋友吧”
  “好……好哇,当然,没有问题。”我夸张的笑着,掩盖着我的惊惶失措。
  “那,我们什么时候开始。?”
  “这个嘛,你什么时候毕业?”
  “还有两个月”
  “那么,两个月之后吧!!”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
  “不是以为,是根本就是,好了,老兄,别在世纪初开这种无聊的玩笑了,我受不起!!”
  一口气说完,不等他回话,便啪的挂断电话。同时,用手背狠狠的蹭掉脑门的汗珠,在众人的注目礼下回到座位。
  心已无法平静。
  觉得自己好傻,可以被他牵着了走,为什么,他偶然的话,就可以轻易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心中有一百二十个念头告诉自己不要心软,不要相信,不过是他毕业前的玩物,之后扔到一边,不管死活。另一个声音却在心头打鼓,不是喜欢他吗,不是还曾经期待过吗,最后一个机会来了,哪道你还要放过!
  心烦意乱,辗转难眠,干脆去操场走走。
  远远的坐着一个人,暗暗的只看得见挺拨的背影,但仅凭这模糊的背影,已清楚的知道他是谁。
  心脏似乎在这一秒停止了跳动,是老天故意安排吗,就好像明明离电话最远的我会莫明其妙的去接那个电话。脚已挪不开步子,他却慢慢的转过头来。他显然很惊讶,语气却还是一贯的冷静。
  “做我两个月女友,可以吗,我只要两个月。”
  “不!”我的嘴比我的心固执,虽然这个不字已软到没有力度。“我为什么要答应你,没有理由!”
  “喜欢你!”他就这么脱口而出。
  我沉默了,想听了很久的一句话,他就这么轻易的说出口。我听见了心跳的声音。
  怔怔的看着他,还是没有任何表情,为什么,他在说出这么重要的话时,还是一副冷冷的样子,我该相信他吗?我突然有些气恼,让他见鬼去吧,这样冷漠的人,懂什么叫爱。
  几乎就要转身走了,他却大步的走过来,用力的扳住我的头按在他的胸口,挣扎没有用,他几乎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我渐渐的冷静了,却被另一种声音震撼了,那是他狂乱的心跳,是的,好强烈的心跳,就好像心会从胸腔里蹦出来,一下一下,仿佛在敲击着我的头部。然后他冷洌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好笨的女生,居然不相信我是真的。
  我闭着眼笑了,眼泪却从眼缝里迸出来,这是巨大幸福,难道是天使曾偷听我许下的愿望。
  发呆的瞬间,他已抽掉了我的紫水晶指环,用力的扔出老远。他说,如果扔掉心爱女孩子的饰物,又能找回来,就证明他们有缘份。
  这个家伙,难道他做什么事情都不懂得跟我商量的吗?
  只是他找指环的样子真的好认真,那晚的夜黑没有月光和星子,他仅凭着远处那么点微弱的路灯在地面上一寸一寸的摸索。指环是在很远的地方找到的,风洌嘴笑开,闪烁出洁白的牙齿,我看见他黑色的眸子亮晶晶,捏着指环的手沾满泥巴,突然感觉风像个孩子,忍不住想宠他,从此我们在一起。
  我们的相恋在人堆里掀起了然大波,很多人跑来告诫我,他是怎样怎样的男孩,让我小心不要傻气。我只是笑着摇摇头,仍然会早早的起床去操场上等他,仍然会在阳光下骄傲的和他手牵着手昂起一脸灿烂的微笑。
  我们错过了太多的时间,余下的时间我们只能争分夺秒。
  我什么都不想,我只想跟他在一起,只要他宽大的手掌还握着我,我就肯定是幸福的。是要我周围的空气里还存在他的气息,我就会满足。
  我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只要能跟他多点时间在一起!
  我们常常做些很傻气的事情。
  例如,在深夜升国旗唱婚礼进行曲,例如,在太阳雨下奔跑跳跃,例如,平躺在地上看流星划过天际,例如,在草丛间捉萤火虫许愿。
  我会让我爱的人吻我,风的吻缠绵温柔,我的心都快化掉。
  只是第一次时,是在他轻碰角时就羞涩的扎进他怀里,他笑了,在他怀里的我羞红了脸。
  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会风干成记忆,化作永恒,两个月很快会过去,我继续我的学业,他回到家,开始他的事业,一切都是定局,是开始就排好的戏路,无力改变。
  我虽心不甘,但,只能放他走,他只让我送他上公车,我知道,他是不想看见我痛哭的样子。
  临上车时,他扳过我的手掌吻我的掌心,他说,无影,好喜欢你,真的好喜欢。
  只因他一句话,我用手指掐住掌心,用力的,深深的,只为了克制自己不让眼泪淌出来,我告诉自己,要他清晰的记住我的模样――灿烂的微笑模样。
  只是从此,每一夜都不得安宁,我没有办法停止想念。我想这种思念是否和心脏在一块,想要不思念,可以,那就不要呼吸吧。
  只是每次从思念中醒来,都会觉得手脚冰凉,就好像寒冷的冬夜,安全的缩在温暖柔软和被窝里,却突然有人掀开被窝,把你扔进冰凉坚硬的水泥地。
  除了冰凉,还有惊恐和害怕。
  我几乎忘了,我和风是有着不同爱情观的人,他认为恋爱只是恋爱,而我,则以为执子之手,则可以与子携老。很早他就说过,他只要两个月,我却以为是一辈子。
  他的电话渐少,两人的心渐离渐远,无力挽回。
  他只是个世俗的男人,需要名利的滋润,需要所有人的尊敬,以及其他男人都渴望得到的东西,他渴望的是高品质的生活。出入上流社会。
  我知道。
  我除了爱,并不能在事业上帮他一分一豪,我只有爱。
  我以为这就够了,其实不够。
  冷静的告诫自己死心吧,心却无法平静,我是真的爱他,至从开学的第一天,他清洌的形像跳入我的眼,我的心,就从此打上了他的印记。挥之不去,他是我的劫难。一生的。
  风,已无影。我的爱,却覆水难收。
  毕业后,我选择了回家,我们相隔遥远,无论是地域还是生活质量。
  偶然的一天,他打来电话,让我去看他。
  我颀喜若狂,或者,他并未忘记我。
  我用积蓄的工资买了车票去看他,我想要给自己一个交待。我不想总在想他时,只能用影集打发思念。
  也许看了他现在的模样,我会心安一些,他也会期待我的到来吗,正如我期待他一样。
  去那个城市的第一晚,我又想起了我曾经的梦靥,那个被人从被窝里抛向水泥地的梦靥。
  他并不在意我,毫不在意。在一个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的城市,我只能把他看作自己的依靠,这个想法我自己都觉得愚蠢。
  一个天真的木偶,在别人的城市做无所谓的摆设,手足无措,丑态百出。
  他很忙,忙他自己的很多很多事,很少陪我。
  我无法不生气,但他心平气和,他说,无影,你为什么要生气呢,其实你这次来,我只是想找你说说话,你并不用多想。
  我会多想吗,我是在多想,一个天下第一的头号的大傻瓜!
  我终于要求提前离开,我的最后一个要求,只是希望他在最后一晚可以多陪我一会。
  他仍旧摇摇头,他说他还有很多事情忙。
  我不放掉希望,居然再坚持。
  他还是摇头,他说知道吗,这样会让我很难做。
  心在一刹那间裂开了个血口子,眼泪这样无遮无拦的流下来,我的悲哀无处躲藏。
  可是眼泪如此轻微,它没有改变任何的事情。
  一夜的辗转难眠。
  第二天的阳光灿烂,而我就要离开了,是决别吧,无论是这个美丽的城市,还是眼前这个我深爱的人。
  是真的舍不得呀,居然不顾尊严的伏在他的肩头哭述着自己的爱意,我依然如此卑微。
  他似乎动容,却只是轻拍我的背部,不肯吐露任何一句让我温暖的话。
  终于弄至山穷水尽。
  只想远远的离开了,可是返城的唯一一辆汽车却在二分钟前开走。
  是天注定走不了吗?
  我却听到了世界上最冰凉的声音。
  可以转车,还是可以走的。其实,我希望你现在走,这些天好忙,你我都需要休息,让我快点离开吧,这是他的希望,亦是我的。
  心在死去时,会有个痛不欲生的过程,我正在这个过程里挣扎。
  既有今日,为何念念不他冷洌的笑容。
  已有当初,奈何今日奔赴里结局仍只如此!
  在这样美丽的城市,失去我最爱的人,让自尊也失去。
  心,仿佛在刀口慢慢的游走,一下一下,抽丝般,从心口出发,再从眼睛里流出来。
  我不知道,一个人的眼泪可以这么多。仿佛全身的水份,都可以从这一个出口淌出。
  我不知道,人真的可以因为爱情而病倒,那不是小说里的剧情。
  已有五年,感冒都很少有的我,骤然的发起了高烧。
  好热,仿佛火在烧我,灼热的汗水浸透了厚厚的背褥。缩在被子里的我胡言乱语,把我扔进水泥地吧!把我扔进水泥地吧!我不怕了,不怕了!
  焦急的父母把我送进了医院,我却固执的不打钟,只喝那难咽的中药。
  一口,一口的喝下去,让每一口在嘴里停留再咽下,知道吗,我在品尝爱情。
  迷糊中我居然还可以抓起电话去拨那个号码,我用无力的声音对着电话那头的风喊“告诉我,说不喜欢我,说不想跟我在一起,让我死心,让我的心死个澈底吧。!
  他说:“我喜欢你,但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他说:“好好休息吧,我现在,很忙。”
  我站在坚硬的水泥地上,全身冰凉。
  林来看我,是妈妈打电话通知他的。也许妈妈知道,谁是可以给我疗伤的人。
  和林是在一次公益活动中认识的,林个子高高,收入颇丰。
  林的眼圈一阵暗暗的青灰,我笑笑,怎么,健康的人比我还糟糕。
  还不是因为你这个小家伙,林点点我的鼻子,你妈昨晚上打电话给我,又不让我过来,害我担心得一个晚上没睡。
  是吗?是的,林会。
  林是那个永远站在我身边,把瘦肉细心的挑出来堆进我碗里的人,是那个会在我的手套破了洞洞自己还混然不觉时赶紧给我补齐一双的人,是那个走路会走在我外边,管着不让我乱花钱,口袋里永远藏着我爱吃的零食,明知道我心有个风却还死心地爱着我护着我的人。
  多久了,对他只有感动,没有心动。
  现在在看他,跟着老爸老妈一起忙前忙后,手忙脚乱的模样,却从心底,觉得温暖。
  但,仍旧没有爱情。
  风,很久才打电话来,意料之中,却也是意料之外,我的病情,想来不会是他关心的范围,却不想,他可以狠心到这个地步。
  林让我跟他在一起,许诺给我一生的幸福。他说,把你交给我吧,让我安心,我永远不会再让你流半滴眼泪。
  很感动,很想答应,却依旧是摇头,看着林眼中的最后一丝火焰逐渐熄灭,我把心,在冷风中凝成一个冰点。
  还记得我说过的吗,一个人,只有心底坦然,才有资格接受爱情,对于林,我总是亏欠太多,也许有一天,当我可以全心全意爱上他的时候,我会愿意披那一袭婚纱,幸福的去做美丽的新娘。会愿意靠着他,暖暖和和地过一辈子。但,如果不爱,我也不要用这种方式给自己疗伤。我的伤口,我自找的,就让我自己来清洗和梳理吧。
  至于风,他依旧是我心底柔软的名词。
  只是,不会再为他发疯,不会再为他发狂。
  病终于好了,冬日的阳光暖暖的,我闭上眼,享受着清澈的空气。
  渐的有风的消息传来,说他开了酒吧,风蘼全城,洒吧的名字叫82制造,很怪异的名字,为什么这样叫,也许只是因为82是我的出生年份吧。
  说他曾爱过一个人,那个人的名字,叫无影。
  重要吗,惊喜吗,还在意吗?
  我在清晨的阳光里大笑,是谁说过的,错过的,一定不是适合的,那么错过的,就让它错过吧!
  和林,也许会有未来,和风,却只能诀别今生。我只想安静的,平凡的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
  这一生,我爱过,被爱过,足矣。
  如果真有轮回,我只希望来生变成风筝,纸糊的,展开翅膀的那种,在有风的日子舒展身躯,自由享受阳光和风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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