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人》




  刘苗对于我,就好比没有及时护理的伤口上与血痂长在一起的纱布——任何试图撕开他的举动都会引起我撕心裂肺的伤痛。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为找到这个恰当的比喻而沾沾自喜。其实,这个比喻不是我创造的。但这并不影响我踌躇满志。我总以为,凡是深刻的东西,都可以为我所用。尤其是语言。没有任何一种东西的魅力是可以和语言相媲美的。就比方说许多外国人总搞不明白为何中国人不论何时见了都问“吃了吗?”许多农民也搞不懂为啥城里人管厕所叫洗手间。
  和刘苗的了解是颇具有一种浪漫色彩的,(请注意,我这里之所以用了解而不用认识,是为了更准确地表情达意。刘苗是专科生刚生本升到我们班的,所以我们认识,单不过是那种泛泛的点头之交。)那天晚上我本相在教室学个通宵,以备不几天后的自考。
  我习惯在夜里学习。在沉寂的黑夜里,我的心境静谧,思路格外清晰。在夜里,每一个概念、物体都仿佛变的透明而亲切。我想许多有高三经历的人都不会对这种感觉陌生。
  长夜漫漫,万籁俱寂。这个城市从喧嚣归于安静。
  十一点多钟,在我刚进入物我两忘的禅境时,忽然有一人推门进来,把我吓了一跳。细看之下,丹唇秀目,原来是刘小姐。刘苗惊慌的解释道,她上网给朋友发邮件回来完了,宿舍楼被锁,所以奔我而来。我一听又吓了一跳。她才又说是看见教室还亮着灯就跑过来了。我呼了一口气,原来她奔的是光明而不是我。转念一想,我心说糟了,那我莫不是要与她共度这漫漫长夜了。
  刘苗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
  我心想,完了,这一夜我不得安宁了。
  长夜、美女、偶遇,我想没有人会没有想法。
  那一夜,我俩彻夜长谈。令人可恨的是一夜之间校警卫队竟来了三次。四五个人虎视耽耽的看着我们俩,后做私语状,实在大煞风景。
  那夜刘苗坐第一排,我坐最后一排。现在想来那大可不必。
  关于那一夜的偶遇,我从未向人提起过。那个早晨我赶回宿舍昼寝的时候,老二正对镜梳妆,老六正在吃早饭,并且边吃边奋力声讨食堂米粥的伪劣以及掌勺师傅的重女轻男。
  在混乱中我悄悄地爬上床。
  患难中结下的友谊或许是真诚的。
  第二天,在走廊里遇到了刘苗。刘苗跟我打招呼,脸红红的,但说话的语气具有了明显的感情色彩,不象以前那么没心没肺。
  “你——好——”
  “你好,”
  “求你点事行吗?”
  “放心,我会保密的。”
  我冲她做个鬼脸,她感激的笑了笑,脸红红的走了。外边阳光灿烂,日光的投射把她的背影划分为界限分明的明暗两色,很沧桑。
  那一整天,我都是乐滋滋的。原来和一个女生共同拥有一个秘密的感觉竟是如此的好。
  晚上回到宿舍,大伙儿谈兴正浓。话题是武松把潘金莲杀死是否正确。老六奋力抨击武松目无法纪的行为,主张武松应该送潘金莲上派出所。众皆哗然。
  躺在床上,久久不能睡去,耳朵里有不可捉摸的声响。我喜欢黑夜,在漆黑的夜里,我的思绪如一个无所不能的幽灵,向四处滋生着它的爪牙。许多天才的想法、隽永的话语、如雨后蘑菇般的拱出来。我在心里承接着、品味着,醒来后却总是不能记起。我曾固执的认为,假如自己能把梦中的每一句话记起,那么我肯定是一个出色的作家。
  美好的日子没有超过三天,我和刘苗就被同时传唤到辅导员办公室。辅导员对我俩严肃的说了一些冠冕堂皇无关痛痒指桑骂槐但谁都知道实质的话。刘苗跟辅导员激烈的争吵,辩解。我则尽量绅士地保持沉默。最后,刘苗竟拉着我倨傲地走出教研室。她说:“我们偏坐同桌,让他们看看。”就这样,我和刘苗成了同桌。当然,最初是为了叛逆。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其中有一句话写的很隽永。“爱,是从晴空万里到倾盆大雨。”我一直把这句话奉为真理。但是在跟刘苗同桌的日子里,我逐渐发现,滴水穿石的道理实在要比什么下雨真理的多。
  日久生情,我陷进去了。
  同桌的日子是很快乐的。
  举个例子说,我曾这样跟刘苗说,“苗苗,”
  “恩,”
  “往过凑凑,往过凑凑。”苗一脸茫然,“你坐那么远,别人还以为我欺负你。”
  回过味来的刘苗故做亲热的往过挪挪,夸张地蹬手蹬脚,众皆忍俊不禁。我们想视而笑。
  我曾这样问刘苗,“苗苗,”
  “恩,”
  “你小时侯你家是不是养只猫啊?”
  “是啊。”
  “那你怎么知道你妈喊的是猫还是你呢?”
  “很简单,喊我家猫的时候叫‘苗苗’,喊我的时候叫‘喵——喵——’。”
  他故意把嘴撅起,作喵喵状,眉开眼笑的样子真可爱。
  我们还曾推心置腹的讨论唱《白鸽》的伍佰为什么叫伍佰。最后结果定为加倍的二百五。
  我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一个温柔的陷阱。
  那些天,我日复一日的思考一个简单而深邃的哲学问题,那就是:人,为什么会欲罢不能?
  老二的梦话已由汉语发展到了英语的水平,我和刘苗的关系却始终还在原地踏步。我曾试探着问苗:“假如说我追你,你说追的上吗?”我用尽量调侃的口吻来说出这句话,尽量掩饰着心中的忐忑。
  “追不上。”刘苗随口即出的话给了我深深的刺痛。
  “为什么?”
  “你像白马王子吗?”
  “不像也不用那么大声嘛。”我嘻嘻笑着,心中涌起一种屈辱。
  虽然我说的是假如,但我清楚自己的话有几分真假。我很失落。
  我喝醉了。
  醉了得人总是话很多,也不知是喝酒导致的话多,还是本就是为了诉说才去喝的酒。反正是醉了。醉了的我强拉着老二向他倒苦水。老二苦口婆心的劝我,“我以为并不是你配不上她,你很优秀,你的错误在于你太默默无闻了。你不懂去表现自己,你的书法、足球、乒乓球都那么好,我们都是望尘末及的。你不是还会跆拳道吗?为什么从不跟别人说起呢?”
  天哪,我不知道自己竟然错在这里。
  我不习惯张扬。在骨子里我特别瞧不起别人肤浅的卖弄。
  夜里,辗转不能入眠。
  我的钢笔书法得了校一等奖;我带着我们系的球队以全胜的成绩捧得足球联赛金杯;乒乓球比赛院第一名;市跆拳道联合公开赛72+公斤级季军;……
  在其后的一个学期里,我频繁的参加着一场又一场的比赛,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别人眼中的成绩。但我的心是凌乱的,因为它没有地方停泊。
  终于有一天,当我把一枝玫瑰捧到刘苗跟前的时候,她没有拒绝。
  刘苗与我好上了。
  当我再有勇气去述说这件往事的时候,我对黑夜的依恋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浓浓的夜色中,我的思绪如波涛般激荡。有好几篇文章都是在那时候酝酿成熟的。我娴熟地穿承连接、结合着一个个词汇,排列成一个个生动鲜活的句子,在脑海中跳跃,后汹涌地在笔端爆发。
  那一段时间,我还对两句话有了深刻的体会。
  一句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另一句是“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后来,我仔细分析过刘苗与我的关系,她所以答应我,是因为我当时正是名声鹊起,众望所归。在本心上讲,她觉得我不太“那个”,但在很多女生对我有好感的情况下,他又不愿让这份荣耀让与他人。所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她喜欢的是虚名,而不是实实在在的我。
  我并不英俊,又穿着不新潮的衣衫。
  如果说裂痕在开始就存在,那么最终的分离或许就应该是必然。
  终于刘苗与舞会上认识的另一个高个子男生走了。那天天气阴霾,我一口气喝下了一瓶白酒后踉跄的回到宿舍。走廊里人来人往,我则衣衫不整步态蹒跚。
  望着镜子,我久久而立。
  “咣”镜子碎了。
  一地的碎片,一片的狼籍,一如我的心情。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用忠诚筑成的盾却抵挡不住一张粉脸的轻轻一击。
  前尘旧世地痛过之后,我才能平静地面对刘苗。我想通了,如果那个人能给她幸福,自己退让难道不也是一种很好的结局吗?
  我又开始尽力象以前那样平静的生活,没事打打球,周六周日去跆拳道馆训练,及时地上课,以及不失时机的旷课。
  这段时间发生了许多或喜或悲的琐事。喜的老二恋爱了,每天乐不思舍。悲的有老四把脚扭伤了,在宿舍里背床半月等等。日子在无序中不失祥和。
  可是有一天,一个电话重又打破了我的宁静。
  “他骗我。”电话那头是满地的哭声,声音依旧熟悉,我甚至可以想象出她掩面而泣的样子。
  “他有女朋友,他骗我。”
  “……”
  沉默了足足有五分钟,拿着听筒,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一切太突然了。
  “我去找你。”
  路上,我的脑子飞快的转动着,一切重又乱糟糟起来。
  她的宿舍只她一个人,显然哭过的眼红肿着,看见我又大滴大滴地掉泪。我轻轻地关上门,想安慰她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毕竟离去是她自己选择的,我想再让自己激动。
  我用手势轻轻拍拍她的肩,想安慰她,她却转身抱住了我。她紧紧的抱着,力量是那么惊人,我想挣都挣不开。
  “你干什么?”
  “我想你,我错了,我不该……”
  我明显的感觉到我的决心如长堤崩溃般的开始瓦解。我甚至听到它一片片倒塌的声音。天知道,我竟如此脆弱,就为那句话“我错了”它触到了我心里边最柔软的东西。
  我还爱她。
  我推开她独自来到街上。天已经有些黑了,如织的人流井然的穿梭,无数张或苍白或生动的脸孔擦肩而过。我心潮澎湃,在街上踟躇到天亮。
  那几天宿舍的电视正播着日本电视剧《东京爱情故事》,看了关于永尾完治最后选择了关口里美而不是赤名莉香的结局后,我把电视关了,抽了一根烟,发了一会儿楞,然后起身出去了。
  我原谅了刘苗。
  我用呵护一块块修补着刘苗心里的伤口。我是怀着一种非常复杂的心情来干这件事的。伤不是我给她的,但却要我来给她修补,而她又是伤我的人。
  我们变得习惯于沉默。有时候,我们两个人就只是呆着,一句话也不说。
  我们都变得很敏感,彼此很客气。
  就象两个贪心的人挖财宝,结果挖出的却是一具骷髅。虽然迅速掩上了,并且在上面种了花种了树,但是看见花,首先想到的却是那具骸骨。
  好几次,她都欲言又止地望着我,像是有什么话要说。当我问她,她又说没有。
  不几天后,班里组织去蹬泰山。大伙都很踊跃。在泰山之颠,我们纷纷为日出的雄壮而欢呼。我感觉又仿佛回到了以前。
  在下山的路上,刘苗突然问了一句话。
  “你真的彻底原谅我了吗?”她低肩顺眼的说。
  我没有说话,轻轻揽过她的肩头。她在我的怀中哭了,泪水打湿了我前襟的一大片。
  也许故事到这里已是最完美的结局,破镜重圆,皆大欢喜,但事实上它却以另一种方式来发展,使我不得不痛苦的述说。
  转眼到了大四,同学们都开始为了各自的工作奔忙。写论文,找单位,每个人都忙的焦头烂额。而在这春秋战国般的混乱里,却经常有一个男生来找刘苗聊天,个子高高的,油头粉面。我问刘苗:“这小子是谁呀?怎么老跟你掺乎?”刘苗只是说“朋友。”
  “朋友”,我不禁冷笑。
  食堂里,我和刘苗正在吃饭。有人过来告诉刘苗门口有人等她。透过芜杂的人群,我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在食堂外晃动。我抓住刘苗的手说你别去。刘苗想挣脱,我们无声的搏斗。我心中突然怒火中烧,放开她嚷道:“你们这算他妈的什么呀?”
  她把整碗的米饭洒在我的身上,我则指着她的鼻子说:“你给我——滚!”
  刘苗昂首挺胸走出去,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我追出去,看看她上了门口的奔驰轿车。开车的正是那小子,他冲我挑衅地吹口哨,然后挂挡,起步。
  我冲着他喊“我操你。”
  操场上,我沿着煤渣的跑道拼命的跑着圈。蓝蓝的天空晴朗无云,知了在不远的树上拼命地哀唱。我上气不接下气挥汗如雨,后一下子仰卧在草坪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宿舍里,我一边洗脚一变看着电视。电视没有开音量,里边的人物象鱼一样一张一吓翕地张嘴。闪烁的荧光照射着我发愣的脸庞。
  ……
  我记不清是怎样一天天挨过那几个梦魇的日夜。刚刚愈合的伤口又被撕裂,那种痛苦是几倍于当初的。更为严重的是,它或许永久不会愈合。
  我翻来覆去的听着郑智化的几只曲子,沉溺在那种凄凉的氛围里不能自拔。郑智化是真正经历过痛苦的人。我觉得只有这样的人才有权,才有可能去诠释出这种苦痛。那种凄苦的意境是别人无法透触得到的。张信哲王杰他们也多唱一些伤感的歌,但总是做作的多。
  当我把一合<<夜未眠>>听的快烂掉的时候,我才从感情的沼泽中爬出来。形销骨立,如大病初愈。
  那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其中有一句让我怦然心动,“From the cradle to the grave, man is the most unfortunate of all creatures.”
  我很丑,也很不幸。
  我把彼此来往的信件以及她送我的一些小零碎统统扔掉了,我不想让这些东西勾起我的记忆。
  朋友说我的头上有了白发,我不相信。拿镜子一照,竟然是真有,白白的几根在头上挑衅的晃动,不由得想起苏轼的两句诗来“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想来想去却找不出这句话有丝毫豪放的踪迹,便只得作罢。
  如果说第一次刘苗的反悔还能勾起我无限亲情的话,那么第二次刘苗后悔时我已经能象旁观者一样漠然地对待她。
  我近乎粗鲁地把她关在门外,任她拍门,敲门,在门外哭泣。
  她进来一个电话,说了许多话。说她她什么都给他了,却被抛弃了,说她对不起我,我静静地听着,透过无数层高墙,我看见了她在哭泣,蓬头垢面,不停地掉泪。我一语不发不置可否,而后挂掉了电话。那天下午我把那个男生堵在了宿舍门口,置于死地的殴打他。围观者人头攒动,万人空巷。我娴熟地挥拳、起腿、旋踢,从容不迫有条不紊。我的转身旋踢以从未有过的准确性与舒展度击中对方,击中的钝响、倒地的声音,惨叫的声音、晃动着惊恐的面容、满脸的血花。
  ……
  我坐在列车上,车厢里满是南下的民工,到处充斥着汗臭与烟味。女人们旁若无人的喂奶,男人们边抠脚边吸着烟谈笑,有孩子在啼哭、大人在训斥、不停的有人走动,厕所的门开开关关……
  窗外闪过的是破败的矮山、丑陋的崖壁、污秽的河流、干坼的河床、嶙峋的怪石、丛生的杂草、羸弱的牛羊人声嘈杂,火车哀鸣。
  我合上了看了一半的小说,闭目长叹。我不知道,我这样的愤世疾俗,究竟是真的受了委屈,还是更大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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