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智的作者》 胖女孩




  我从一堆收回来的衣服里面抽出皱巴巴的睡衣,胡乱地套在身上,虽然也花上百银子买的,可我仍然无法因此就把它当一件东西。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爱惜东西的人,我只爱惜我自己。
  有人说我是一个任何情感都不多的冷漠份子,表现在我对任何变化任何充满戏剧味的情节的超常热衷,我想他是对的,当一个人追求生活的幽默甚于对生活的理解时,生活本身就变得极不严肃起来,就不可能对情感太感性,或者是在情节的急转之下太感性,甚至乎略了感性的存在。
  为什么要选择写字,想不清楚,命占文昌星的理由说出来恐怕只能成为文盲对自己的自嘲式抬举,我向来不是个自信的人,从小到大,一直不是,而且我写得也不怎么样,甚至不如我从很多男人那里得来的虚荣更值得骄傲自信一下。
  我讨厌阴谋,但却对伎俩乐此不疲,就像我讨厌隐私,却对各种神秘的秘密极度兴奋一样,全世界人民都应该放松对自己说真话的警惕,保守秘密跟保守身体一样虚伪难堪,但我的想法全是白费力气,我身边所有的人,他们用各种各样隐私的桎梏迟早将我变成一个阴谋家,所以我对他们的否定恰恰成为我否定自己最毫无准备的必然。
  这样说起来乍一听很复杂,我不得不提起那么几件浅而易见的小事。小时候,我不能跟任何外人提起发生在我们家里的任何一件事情、任何一句父母间的谈话,历经文革磨难的母亲认为把自己粉饰成愚蠢的白痴好过做个好人,所以我的成长带给他们最大的不安,为了保护我的精神领域不受入侵,我不得不像个小鬼一样洞悉那些我不愿意去理解的愚蠢,然后把自己也变得愚蠢,然后才能安全地偷偷地向另一个方向成长起来,不管结果如何,我仍然是愚蠢了;又仿佛那天我认识的某个男人,喝醉酒守着月亮说尽了关于一个女人的传说,第二天酒醒可以装做不曾认识一样擦肩而过了,很多人说过的话就像空气一样可以蒸发消失完成彻底的自生自灭,所以我也必须当那些故事根本就不存在,然而这些不存在的存在就无端地成为我的隐私,我不得不保守下去,所以尽管我把自己活得毫无隐私可言,但我仍然隐私了。
  我对这些事情无能为力。
  从小就一直想着将来干什么,可心里想的全是大人们所想要我想的,现在轮到自己想了,反倒想不起来,不是我想干什么,而是我还能干什么。
  一个作家说“愚蠢有时候导致明智”,我不愚蠢,所以经常不明智,是吧。我想。
  就像我对爱情的态度,经常分不清楚我是有点儿爱他,还是信赖他,还是感激他,而我永远也不可能明智地分辨,他是爱我,信赖我还是其它别的什么不便出口的动机。
  就像我对生活的态度,什么都可以随时得到又随时失去,而我也永远不可能明智地选择,哪一些我必须要得到,哪一些我必然失去又必然伤感。
  就像我对写字的态度,字里面活着的人物替我完成了一次次精神放逐,而我却不可能明智地把自己写出来,所以我只好不停地写下去,抱定不完整的态度。
  喜欢我的人必定喜欢我的文字,喜欢我的文字的人却不一定喜欢我。
  前者可以爱屋及乌,而后者却很可能对真人的冷漠表示君子式的不屑。
  其实都没有关系,我先于我的文字存在着,而且先于文字骑墙着,如果我不是这样,就没有后来这一切思想里的自由和轻松,所以我对那些阴谋,那些隐私,那些把我变成冷漠份子的经历都充满感激,充满不明智的满足。
  所以我会依旧写下去。
  写下去。
  写到明智的时候。
  再也写不下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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