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从幼儿园回家后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盒上的字母“O”。这位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薇拉小姐教的。” 这位母亲表扬了女儿之后,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像力,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O”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她识读了26个字母,伊迪丝便失去了这种能力。她要求该幼儿园赔偿伊迪丝精神伤残费1000万美元。 三个月后,法院审判的结果出人意料,劳拉三世幼儿园败诉,因为陪审团的23名成员被这位母亲在辩护时讲的一个故事感动了。 她说,我曾到东方某个国家旅行,在一家公园里曾见过这么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一只完好无损。剪去翅膀的被收养在较大的一片水塘里,完好的一只被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管理人员说,这样能防止它们逃跑。剪去一边翅膀的无法保持身体的平衡,飞起来就会掉下来;在小水塘里的,虽然没有被剪去翅膀,但起飞时会因没有必要的滑翔路程,而老实地呆在水里。今天,我感到伊迪丝变成了劳拉三世幼儿园里的一只天鹅。他们剪掉了伊迪丝的一只翅膀,一只幻想的翅膀;他们早早地把她投进了那片小水塘,那片只有ABC的小水塘。 这段辩护后来成了内华达州修改《公民教育保护法》的依据,现在美国《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玩的权利;问为什么的权利。
幼儿的幻想是无边无际的,如果说,从小就剪掉一只幻想的翅膀,并且只能在小水塘生活,那么结果就会如以下的两只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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