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之灾 我发现写历史越来越难了。我就像一个小




我发现写历史越来越难了。我就像一个小提琴手,三十五岁的时候忽然有人给我一架钢琴,要我做得像一位键盘乐器大师那样,因为“那也是音乐”。我学到了某一个领域的技艺,却必须用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去。我所学的是从一种确定的事物存在秩序出发,观察过去发生的所有事件,这是一个由皇帝、国王、大公和总统,在国会议员、政府大臣的辅佐下管理的世界。而且,在我年轻时候,上帝仍然是人们心中天经地义的万物之尊,必须礼拜有加。
后来,战争爆发了。
旧的秩序被彻底打翻,皇帝、国王被废黜,负责的大臣被不负责任的秘密委员会取代。在世界很多地方,天国的大门被议会的法令正式关闭了,一个已死的经济学雇佣文人被定为所有古代先知的继承人。
这些当然不会长久,但是文明要过几个世纪才能恢复元气,那时我已不在人世了。
此时我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一切,但这并不容易。
就拿俄罗斯来说吧。大约二十年前我在那块“圣地”待过一段时间,外国报纸送到我们手中时,大约四分之一的版面涂满了一种黑乎乎的东西,人们习惯称之为“鱼子酱”。这些东西是细心的政府为了不让心爱的臣民看到某些内容而涂上去的。
人们普遍把这种监督看成中世纪的余孽。我们保存了几份涂着“鱼子酱”的滑稽报纸,拿给国内的人看,让他们知道远近闻名的俄国人其实多么愚昧落后。
后来就发生了俄国大革命。
我生长在一个相当自由的社会,这个社会信奉弥尔顿的格言:“最高形式的自由,是按照我们自己的良心自由地了解、自由地发言和自由地辩论。”
正像电影中说的,“开战了”,于是《登山宝训》被列为亲德国的危险文件,不允许在千百万国民中流传,编辑和印刷商胆敢出版就要被罚款或者关进监狱。
看到这种情形,真觉得应该放弃研究历史,改行写短篇小说或者做房地产生意才是明智之举。
但是那就等于承认失败。我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工作,尽量让自己记住,在一个法制国家里,每个守法的公民都有权利去说、去想、去发表 他认为正确的东西,只要他没有干扰别人的幸福与舒适,没有违背文明社会的良好礼仪,没有触犯当地警方的任何规定。
当然,这会使我被列为所有官方检查的敌人。但是我认为,警方应当留心那些靠色情内容牟利的报纸和杂志,至于其它的,谁爱印什么就印什么好了。
我这么说并非因为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或者改革家,我是一个很实际的人,不愿意浪费精力,而且我对近五百年来的历史非常熟悉。这段历史清楚地表明,对文字和言论的暴力镇压,从来没有得到一点好处。
胡言乱语就像炸药,只有当被放进密闭的狭小空间,并且在原本不受外力的情况下突然受到打击时,它才是危险的。一个满脑子半生不熟经济学思想的可怜虫,如果任由他去,顶多能够吸引几个好奇的听者,恐怕还会被人嘲笑一番。
还是这个人,如果被关进监狱,判处三十五年单独监禁,他就会成为人们同情的对象,最后还会被奉为烈士。
但是有一件事要记住:
做坏事送命的人和做好事牺牲的烈士一样多,前者都是些诡计多端的家伙,没有人知道他们下一步要干什么。
因此我要说,让他们去说去写吧。如果说的是至理名言,我们当然应该听一听;如果不是,它们很快就会被忘记。希腊人似乎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帝国时代之前的罗马人也是这样做的。但是自从罗马军队的总司令成了帝王,成了朱比特的远亲、半人半神的人物,远远地离开了普通百姓,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于是便有了“欺君犯上”的大罪。这完全是一种政治过错,从奥古斯都时代到查士丁尼王朝,很多人因为直言不讳地向皇上进谏而被投进监狱。但是只要不涉及皇帝陛下本人,罗马人的谈话倒也没有什么可避讳的。
这种幸福的日子随着教会统治的到来结束了。耶稣死后若干年,善与恶、正与邪之间划出了分明的界限。公元1世纪后期,使徒保罗在小亚细亚的以弗所(这个地方的护身符和符咒镇压非常出名)附近游历了很长时间。他四处讲道驱魔,非常成功,使很多人相信自己信奉异教是错误的。为了表示悔改,他们挑选了良辰吉日,聚在一起,把所有的魔法书都付之一炬,烧掉了大约价值两千英镑的秘籍,不信你可以看一看《使徒行传》的第十九章。
不过,这些完全是一群悔过的罪人自愿的举动,从未听说保罗曾经刻意禁止以弗所人拥有或者阅读这些东西。
一个世纪以后,真有人这样做了。
当时,还是在以弗所,一些主教聚在一起,宣布一本写有圣徒保罗生平的书为禁书,警告信徒不许阅读。
但是到尼西亚公会议(325年)以后,基督教会成了帝国的官方教会,检查文字就成了神职人员的例行公事。一些书籍被绝对禁止,还有一些被称为“危险的”。有人警告,读这些书就是冒险。作者们发现,要想在出版之前得到当局的批准,更方便的办法是把手稿送到当地的主教那里取得首肯,后来这成了一条惯例。
即便如此,作者仍然不敢肯定自己的作品能否流传于世。这个教皇说一本书有益无害,他的继任者则可能说它亵读神灵。
不过总的说来,这种办法倒是保护了那些写书人,他们不必和自己的牛皮纸作品一道被烧成灰烬。那时的书籍全靠手抄,出一本三卷的书大概要整整五年,所以这套体系一直运转良好。
然而,这一切都被约翰·古登堡(别名古斯弗莱士)的发明改变了。
在15世纪中叶以后,一个能干的出版商两星期之内可以印出四五百本书,从1453年到1500年短短的时间内,欧洲西部和南部的人们一下子有了四万多册图书,这相当于当时较大的图书馆所有的藏书。
书籍数量意想不到的增长,使教会忧心忡忡。一个异教徒有一本手抄的福音书,要想抓住都很困难;那么两千万异教徒手里有两千万本制作精良的书,又该怎么办呢?它们对当局的所有思想都构成了直接的威胁,今后必须指定一个专门的法庭,检查所有的出版物,从源头上把关,看哪些可以出版,哪些永远不能见天日。
这个委员会经常公布一些名单,宣布哪些书含有“违禁内容”。后来从中产生了有名的“禁书目录”禁书目录,从前罗马天主教会发布的书目,列出一些被认为有害于信仰和道德的书籍。未经教士同意,天主教徒不得拥有、阅读、出售、传送名录上所列书籍,否则将受到开除教籍的惩罚。第一次正式公布“禁书目录”是在1559年,教皇保罗四世时期。,它几乎和宗教法庭一样臭名昭著。
但是如果据此认为,只有天主教会才有这种出版检查制度,那就有失公平了。由于惧怕印刷品造成的雪崩效应威胁国家的安宁,很多政府都规定各地的出版者必须把稿件送到公共检查机关,禁止出版任何未经官方许可的东西。
但是除了罗马,没有一个国家把这种做法延续到现在。即使在罗马,这种制度自16世纪中叶之后也作了很大的修改。这也是迫不得已。出版业的发展速度如此之快,来势汹汹,枢机主教任命的委员会,也就是所谓的“禁书目录委员会”,即使再勤勉工作也难以应付。这还不算潮水一般的报纸、杂志和各种各样的小册子,漫说分类检查,就是通读一遍,也要这些人辛辛苦苦花上个几千年。
但是人们很少看到,在不幸的臣民身上施加专制统治的人,又是怎样遭受专制的报复的。
公元1世纪,罗马帝国的塔西陀就表示,他反对迫害作者,因为“这是一种愚蠢之举,只会给原本不被公众注意的书籍做广告。”
“禁书目录”印证了这种说法。宗教改革刚获成功,禁书目录就成了一种指南,人们就靠它来跟上当前流行的文学主题。还不止这些。在17世纪,德国和低地国家低地国家,指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想大捞一笔的出版商在罗马安插了很多耳目,他们的任务就是提前获得被禁或被删节的书籍。这些东西一旦到手,就交给特别信使,由信使日夜兼程,越过阿尔卑斯山,穿过莱茵河谷,以最快的速度送到雇主的手中。然后,德国和荷兰的印刷厂就开始工作,日以继夜赶印。出售这些书籍可以得到高额利润,还有大批职业书贩,将这些书偷运到被禁地区。
但是能够运过边境的书毕竟非常有限,而且在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些国家,直到不久之前“禁书目录”还在执行,高压政策的后果的确非常显著。
如果这些国家在发展中渐渐落后,原因并不难找。在这些国家,大学生不许读任何外国教科书,只能使用质量低劣的国产货色。
最糟糕的是,“禁书目录”使人们心灰意冷,不愿意认真从事文学和科学。因为没有一个有头脑的人会愿意写出一本书,然后看着它被那些无能的检查官“改正”得支离破碎,或者被宗教法庭不学无术的书记官“修订”得面目全非。
他宁可去钓鱼,或者在酒馆里玩多米诺骨牌,以此来消磨时光。
或者他会坐下来,在对自己、对民族的绝望中,写下唐·吉诃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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