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艺术




关于艺术的一章

当一个发育健康的婴儿在吃饱睡足后,就会哼哼一首小调以示快乐。对于成年人而言,这种“咿咿呀呀”的哼哼声毫无意义。但对婴儿来说,这就是完美的音乐,是他的艺术处女作。
等他(或她)稍大一点,能坐起来后,就开始了玩泥巴的时期。外人对这些泥巴毫无兴趣,世界上有千百万婴儿同时在玩着千百万种泥巴。但对婴儿而言,他们又闯入了另一个快乐的艺术世界,这个婴孩现在已是一个雕塑家了。
到了三四岁,孩子的双手开始听从脑子的指令,他便成为一个画家。他亲爱的妈妈给了他一盒彩笔,他在每一小片纸上很快就画满了代表房子呀、马呀、可怕的海战呀等等奇形怪状的涂鸦描红之作。
然而不久,这种“即兴之作”的欢乐结束。学校生活开始了。他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要忙于功课。生活之术,或说“谋生”之道成了每个男孩或女孩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在学背“乘法口诀”和法语不规则动词的过去分词时,已没有多少时间留给“艺术”了。除非这个孩子并不希望有任何实际的回报,只为创造的快乐而制造某种东西的愿望十分强烈,那么,他进入成年后,一般会忘记他生命中的头五年主要投身于艺术中。
各民族的发展与孩子们的发展并无不同。那些穴居人一旦逃离了漫长而令人发抖的冰川的致命危险,将家安排好之后,便开始制造他认为美的东西,尽管这些东西在他们与丛林野兽的搏斗中对他没有任何实用价值。在他们山洞的墙上,他们画满了猎取的象和鹿的图像,还在石头上砍出他们认为的最美丽的妇女的粗糙画像。
埃及人、巴比伦人、波斯人以及其他东方人在尼罗河和幼发拉底河沿岸建起小小的国家之后,他们开始为他们的国王建立宏伟的宫殿,为他们的妇女打制耀眼夺目的首饰,用艳丽的花朵点缀他们的庭园,斑斓的七彩颜色仿佛在庭园里唱着一首首欢快的歌曲。
我们自己的祖先,源自遥远亚洲草原的四海为家的游牧民族,像战士和猎人一样,喜欢闲云野鹤般的生活。他们谱写赞颂伟大首领丰功伟绩的歌曲,发明了一种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一千多年后,当他们在希腊大陆上定居栖息,草创他们的“城邦国家”时,他们修建巍峨的神庙,制作雕像,上演悲剧和喜剧,用这种种能想到的艺术形式来表达他们的欢乐和悲伤。
罗马人和他们的仇敌迦太基一样,忙于统治其他民族,忙于赚钱致富,无暇顾及那些“百无一利,百无一用”的精神冒险。他们征服天下,修桥筑路,全盘吸收希腊的艺术。为了满足他们那一时代的要求,他们创造了几种实用的建筑模式。但是他们的塑像、历史、镶嵌工艺、诗歌仅仅是源自希腊的拉丁赝品。如果没有那种含糊不清,而又难以界说的、人们称之为“个性”的东西,就不可能有艺术。罗马人不相信这种特殊的“个性”,帝国需要的是讲究实效的士兵和商人,写诗作画这种营生还是留给外国人去干吧。
随之而来的是“黑暗时代”。野蛮人是谚语中所说的闯入西欧瓷器店中的公牛。他不理解的东西对他没有任何用处。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他喜欢杂志封面上漂亮的女郎,而将他继承下来的伦勃朗的蚀刻画扔进垃圾箱里。不久,他有所开窍,便试图补救几年前自己造成的危害,但是垃圾箱已没有了,画也无影无踪。
此时,从东方带来的他自己的艺术已发展得美丽动人,这所谓的“中世纪艺术”弥补了他过去的疏忽和无动于衷。至少对于北欧人而言,中世纪艺术是日耳曼精神的产物,很少借鉴希腊和拉丁艺术,也与更古老的埃及与亚述艺术无关,更遑论印度和中国艺术了。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后者根本就是不存在的。确实,北方各民族受他们南部邻居的影响甚微,以至于他们自己的建筑物完全被意大利人误解,并被后者视为奇耻大辱。你们大家都耳闻过“哥特式”这个词吧。并且很可能,你会把这个词与一幅老式教堂的画片联系起来,画中美丽的教堂细长的尖塔刺破云天。然而这一词的真正含义又是什么呢?
它指的是“粗俗的”、“野蛮的”东西,即可能属于“未开化的哥特人”的东西。哥特人是地处偏僻之地的粗野的民族,他们不理睬古典艺术的既定规则,创造了“令人不寒而栗的现代艺术”以取悦自己的低级趣味,全然无视古罗马广场和雅典卫城的模式。
然而,这种哥特式建筑高度表达了对艺术的真挚情感,这种情感曾激励了北半部欧洲大陆达数百年之久。你还记得我们在上一章中已讲过中世纪末期的人民是如何起居生活的。除了居住在乡村的农民外,便是城市或古拉丁文原意为“部落”的公民。其实,在高墙和深堑后面,这些善良的自由民是真正的部落中的一员,他们风险共担,利益均沾。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城市里,建有神庙的市场曾是市民生活的中心。在中世纪,教堂即神的殿堂又担此重任。我们现代的新教徒一个星期只去一次教堂,每次仅待几个小时,很难领会中世纪教堂对社区生活意味着什么。你出生不到一周就被送到教堂接受施洗。孩提时代,你到教堂去学习《圣经》中的神圣故事。后来,你成为全体教徒中的一员。如果你很有钱,你便为自己单独盖一座小教堂,供奉自己家族的守护神。教堂这种神圣建筑,几乎是日夜开放。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有点像现在的俱乐部,供市内的全体居民使用。在教堂里,你有可能与一位姑娘一见倾心,她日后成为你的新嫁娘,在高高的祭台前与她举行隆重的结婚典礼。最终,当你走完人生旅程时,便被埋在这座你熟悉的建筑的石头下,你的儿女或他们的儿女们可能不断经过你的坟墓,直到世界末日的到来。
因为教堂不仅仅是“神的殿堂”,也是所有日常生活的真正中心,它的建造必须与过去曾由工人修造的建筑有所不同。埃及和希腊、罗马的庙宇仅仅是当地神的一个神殿,因为并不在奥赛里斯、宙斯或朱庇特的神像前讲经布道,因此庙内不需要为广大信众留出空间,古代地中海人民的所有宗教活动都在露天进行。但在北方,天气总是阴沉沉的,大部分活动都在教堂内进行。
在几百年的时间里,建筑师们围绕着修建足够大的建筑物的问题争论不休。罗马的传统教给他们如何砌重厚结实的石头墙,窗户开口要小,以免影响墙的承重;然后再在石墙上盖一层大石头屋顶。但是12世纪十字军东征开始后,建筑师看到了伊斯兰建筑师建造的高隆圆拱,找到了一种新的风格,使他们有机会首次建造满足当时宗教生活需要的建筑。后来,在意大利人蔑称为“哥特式”或野蛮的建筑基础上,他们又对这种新奇的风格改进完善。为达到目的,他们发明了一种靠 “肋骨”支撑的拱顶。但这种屋顶如果过重,容易把墙压塌,如同一个300磅重的人坐在一把儿童椅上一样,必然会将它压垮。为了克服这一困难,几个法国建筑师开始用“扶垛”加固墙壁,所谓扶垛只不过是一大堆石块而已,是用来防止支撑着屋顶的墙壁的倾斜。为进一步保证屋顶的安全,又用所谓“飞垛”支撑屋脊,你只需看看我们的图片就会马上明白这种极为简单的构造方法。
这种新的建筑方法可以把窗户开得很大。在12世纪,玻璃仍是价高物稀的珍品,私家建筑很少使用,即使贵族的城堡也没有防风设备,寒风长年穿堂而过,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那时人们在室内和在户外都要穿毛皮衣服。
幸好,古代地中海沿岸人民熟知的制造彩色玻璃的工艺尚未完全绝迹,这时重又流行。不久,在哥特式教堂的窗户上,用艳丽的小块彩色玻璃拼成了《圣经》中的故事,再用长长的铅质框架镶嵌牢固。
现在,看呐!在美轮美奂的上帝新居中,挤满了渴望的信众,这种使宗教“栩栩如生”的创举是前无古人的。为了这一“神的殿堂”及“人间天堂”,人们不惜血本,将其建得精美无比。自从罗马帝国衰落后就在家歇业的雕塑家们,又迟迟疑疑地重操旧业。正门、廊柱、扶垛和上楣上,布满了上帝和升天至徒的雕像。绣工们也开始工作,为墙壁绣织挂毯。首饰匠们用他们最好的手艺装扮祭坛,使之无愧于人们五体投地的膜拜。画家们也竭尽全力,但可怜他们由于没有适当的颜料溶剂而掣肘受阻。
因此,这里还留下一段掌故。
基督教早期的罗马人用马赛克、小块彩色玻璃的画像装饰他们庙宇和住宅的地面和墙壁。但这项工艺非常困难,使画家无法表达他们的思想感情,就像儿童无法用彩色积木搭成人像一样。因而这种镶嵌工艺除在俄国外,在中世纪就已失传了。君士坦丁堡沦陷后,拜占廷的镶嵌画家到俄国寻求庇护,继续装饰东正教教堂,直到十月革命爆发停止修建教堂为止。
当然,中世纪的画家可以用熟石膏水调上颜料涂在教堂的墙上。这种“新鲜石膏”的画法(通称为壁画或“新鲜”画)曾风靡了几个世纪之久。如今,这种壁画就像手稿中的微型画一样鲜见,在数以百计的现代城市画家中,恐怕也就有一两个成功的掌握了这种溶剂。但是在中世纪,由于缺乏其他更好的颜料,画家们只能做壁画。但是这种方法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常常是在仅仅几年后石膏就从墙上掉落,或者是潮气将画面侵蚀殆尽,就像我们今天由于返潮而将墙上的图案毁坏一样。人们试验了各种想到的方法来取代这种石膏底料。他们曾试用酒、醋、蜜和黏黏的蛋清来调制颜色,但这些方法均未成功。就这样反复试验了一千多年。中世纪画家在单页的羊皮纸手稿上作画还是很不错的。但一用这种发黏的颜料在面积较大的木块或石头上作画,效果总是不理想。
终于,在15世纪前半期,这个难题被荷兰南部的扬和胡·范·爱克攻克了。这著名的佛兰芒兄弟俩用特制的油调制颜料,这使得他们可以在木头、帆布、石头或任何其他材料上作画。
然而在这一时期,中世纪初期的宗教热忱已成过眼云烟。城市中有钱的自由民取代主教成为艺术的资助人。由于艺术不可避免地要为谋生果腹服务,这时的艺术家们开始为世俗的雇主作画。他们为国王、大公和富有的银行家画肖像。没用多长时间,这种使用油彩的绘画新方法传遍欧洲,各国都形成了各自的特殊画派,这些画派显示了人民对于为自己所做的那些风景画和肖像画的独具特色的艺术趣味。
例如,在西班牙,贝拉斯克斯画了宫廷小丑、皇家挂毯厂的纺织工人以及与国王和宫廷相关的各色人等和器皿物件。而在荷兰,伦勃朗、弗朗斯·海尔斯和弗美尔却专画商人家中的仓前空场、他的邋遢龌龊的老婆以及健康而肥胖的孩子,还有使他发家致富的船只。另一方面,在意大利,教皇仍然是艺术的最高保护人,米开朗基罗、柯雷乔继续在画圣母和圣徒。而在英国,贵族钱多势大。在法国,国王至上,艺术家为政府中的达官贵人和国王陛下的朋友、漂亮的贵夫人们作画。
绘画上的巨变源于对旧宗教的漠视和新的社会阶层的崛起,这也反映在其他各种门类的艺术形式中。印刷术的发明使作者们通过为大众写书而声誉鹊起成为可能。这样,小说家和插图画家便成了一种职业。然而,有钱买得起新书的可不是那些晚上在家里望着天花板闲坐发愣的人。他们需要开心解闷,中世纪的几个游吟诗人不能满足他们消遣的需要。从两千年前希腊早期的城邦出现到现在,职业剧作家才第一次有机会在自己的行业里大显身手。在中世纪,戏剧仅被看成是特定的教会庆祝仪式。13、14世纪的悲剧所演绎的都是“我们的主”受难的故事,但在16世纪,世俗的剧场重新开张。当然,起初,职业剧作家与演员的地位不是很高。威廉·莎士比亚被当作是马戏团的小丑,只不过是用他的悲剧和喜剧逗邻居们开开心而已。但是,当他1616年去世时,他开始受到周围人的尊敬,演员也不再被警察时刻监视了。
行吟诗人莎士比亚的同代人,西班牙人洛佩·德·维加,难以想像地写下了不少于1800部世俗剧和400部宗教剧。他位高人资,其作品受到罗马教室的嘉许。一个世纪以后,法国人莫里哀成为路易十四国王当之无愧的伙伴。
从此之后,戏剧日益深入人心。如今,“剧院”是每一个秩序井然的城市的一部分,“无声戏剧”——电影甚至深入到草原中最小的村落。
不过,最受欢迎的是另一类艺术,即音乐。过去大多数的艺术形式对技巧要求很高,要使我们笨拙的双手听从大脑的支配,并且在画布和大理石上再现我们的想像力,这需要多年的训练。学会如何演戏或写出一本优秀的小说要花费一个人一生的时间;对于公众来说,要欣赏最好的绘画、写作、雕塑作品,也要受大量的训练。但是,只要不是完全的音盲,几乎每个人都能跟着哼个曲调,每个人都能享受某种音乐的乐趣。在中世纪倒是能听到一些音乐,但全都是宗教音乐。圣歌要遵循极严格的节奏与和声规律,不久,他们就变得单调乏味了。此外,赞美诗也不宜在街头和市井中歌唱。
文艺复兴改变了这一切。音乐又一次使它自己成为人们的好朋友——无论在其高兴时还是痛苦时。
埃及人、巴比伦人及古犹太人都曾对音乐爱好至深。他们甚至将不同的乐器组织成正规的乐队。但是,希腊人听到这外来的粗野嗓音就双眉紧皱,他们爱听人们朗诵荷马与品达的宏篇巨制,也允许他们用里拉(所有弦乐器中最简陋的一种)伴奏,这样做也仅限于不致遭到大家反对的情况。另一方面,罗马人则喜爱在晚餐或宴会时演奏管弦乐,他们发明了我们今天仍在使用的绝大多数乐器(经过改进)。早期的教会蔑视这种富于邪恶的异教徒韵味的音乐,因为这个世界才刚刚被摧毁。第三四世纪的所有主教都能容忍的仅是少数几首全体教徒演唱的歌。由于没有一种乐器引导,教徒们容易唱走调,教会这才允许使用风琴伴奏,那是2世纪的发明,由一组排箫和风箱组成。
接下来的大迁徙时代,最后一批罗马音乐家不是被杀害,就是沦为云游四方的小提琴手,奔波于城市之间,在街头演奏,像现代渡船上的竖琴手一样乞讨几枚小钱。
不过,中世纪后期城市中世俗文化的复兴引发了对音乐家的需求。像号角这样的乐器,过去在狩猎和战争中仅用来发信号,经过不断改进,它们的音色已能与舞厅和宴会厅的氛围相一致。一个以马鬃为弦的弓用来演奏老式的吉他。到了中世纪末期,这种六弦乐器发展成了现代四根弦的小提琴,而斯特拉迪瓦利以及其他18世纪的意大利提琴制造者则使之达至登峰造极的程度。
最后,发明了现代钢琴,这是所有乐器中最最常见的。它跟随人们深入榛莽蛮荒之地,也到过格陵兰的冰天雪地。风琴是最早的键盘乐器,但是演奏者必须要一个人拉风箱与之合作完成演奏,现在这工作由电来完成了。因此,音乐家在寻求一种更为简便、更少受环境限制的乐器来帮助他们训练众多唱诗班的学生。在伟大的11世纪,阿雷佐城一个名叫吉多的本尼迪克特教团的僧侣为我们创立了音乐注释的现代体系。在11世纪的某个时候,人们对音乐兴趣大增,便造出了第一件既有键又有弦的乐器,它所发出的叮当之声,听来想必和你们现在在任何一家玩具店买到的儿童钢琴发出的声音是一样的。在维也纳,中世纪的流浪音乐家于1288年组成了第一个独立的音乐家同业公会。我们认为,小小的单弦琴发展成为现代斯坦威钢琴的雏形,在奥地利,它通称为“击弦古钢琴”(因为它有键)。它从奥地利传至意大利,尔后,经过意大利人的不断改进,成为“斯皮内蒂”(古钢琴)——以其发明者得名。最后,在18世纪,大约在1709至1720年的某个时候,巴尔托洛梅伊·克里斯托福尔制造了一架“键盘乐器”,演奏者在其上既可以奏出弱音(piano),又可以奏出强音意大利语中,弱音为piano,强音为forte,后来钢琴便被称为pianoforte或piano。这种经过某些改进的乐器就是我们目前的钢琴。
于是,世上第一次拥有了一种可以在几年内就可掌握的简便的乐器,它不像竖琴和提琴那样需要不断地调音定弦,而且比中世纪的大号、单簧管、长号和双簧管悦耳动听。正像留声机使成千上万的现代人开始热爱音乐一样,“钢琴”也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了音乐知识。音乐成了温文尔雅的男女的必修课。贵族富翁们还拥有个人乐队。音乐家不再是浪迹天涯的“游吟诗人”,而成为社会中地位较高的人。剧院演出的戏剧也配以音乐,经过发展,后来成为现代的歌剧。起初,只有少数家资雄厚的王公贵族才能付得起“歌剧团”的费用。但是随着人们对这一类娱乐喜好的增加,许多城市修建了自己的剧院,意大利人以及稍后的德国人的歌剧给了所有公众无尽的欢乐,但少数几个刻板保守的基督徒教派深不以为然,他们带着重重疑虑,仍视音乐为某种过分愉快而对心灵完全有害的东西。
到了18世纪中叶,欧洲的音乐生活异彩纷呈。这时,走来了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他就是莱比锡托马斯教堂的质朴的风琴家约翰·塞巴斯地安·巴赫。他为已知的各种乐器谱过曲——从喜剧歌曲、流行舞曲到最庄严神圣的赞美诗和圣乐。他奠定了我们现代音乐的基础。巴赫于1750年去世后,莫扎特承袭了他的事业,其创造的精妙绝伦的音乐作品使我们想起了用和声与节奏织就的花边。随后出现的是一个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的最具悲剧色彩的人物,他为我们创建了现代乐队,但他本人却无法听到自己最伟大的作品,因为在他过去艰难的岁月中,一次感冒使他失去了听觉。
经历了法国大革命的贝多芬对辉煌的崭新未来满怀憧憬,曾将一首交响乐献给拿破仑,但这让他一生悔恨不已。1827年贝多芬逝世时,拿破仑垮台了,法国大革命也成为明日黄花。继而出现的蒸汽机让世界充满了一种与《第三交响曲》的梦幻完全不同的声音。
蒸汽、铁、煤和大工厂的新秩序对艺术、绘画、雕塑、诗歌和音乐的确毫无裨益。那些艺术的旧式保护人,中世纪和17、18世纪的教会、王公和商人均已杳无踪影。新的工业世界的领导者粗文少墨,忙忙碌碌,无暇顾及什么蚀刻、奏鸣曲、小件牙雕,更不消说制作它们的人了,而这些人对他们生活的时代百无一用。工厂的工人每日听着机器的隆隆声,到最后他们也丧失了对他们农民祖先的笛子或提琴悠扬曲调的欣赏趣味。艺术成了工业新时代的继子。“艺术”与“生活”彻底分离了。遗留下来的一些绘画在博物馆中也已奄奄一息。而音乐则成为少数“艺术鉴赏家”的专利,他们将音乐从家中带走,送到了音乐厅。
但是,尽管进展缓慢,艺术还是稳步地复苏了。人们开始认识到,伦勃朗、贝多芬和罗丹是真正的先知和自己民族的领袖,一个没有艺术和欢乐的世界,宛如一个没有笑声的保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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