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在法国,“君权神授”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炫耀和强大,统治者的野心仅在新出现的“力量平衡”的法则前有所遏制。 为了便于和前一章相对照,现在让我来告诉你当英国人为自由而战时,法国所发生的情况。要在适当的时候,在适当的国家找出一个适当的人物这样的完美结合,在历史上绝无仅有。对法国来说,路易十四正是这样的人。但对欧洲其他部分的人民来说,没有他或许更幸福些。 这位肩负使命的年轻国王所统治的,是当时一个人口众多、繁荣昌盛的国家。路易执政时,经过两位伟大的红衣主教马札兰和黎塞留的千锤百炼,古老的法兰西王国刚刚成为17世纪最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国家。他本人也是一个颇具才干的人。“太阳王”的辉煌时代仍萦绕在我们这些20世纪人的脑际。路易宫廷中形成的无可挑剔的礼仪及优雅不俗的谈吐仍是我们现在社交生活的基础。在国际外交方面,法语仍是外交及国际会议的官方语言,因为早在两个世纪前,法语已以其表达的优美、高雅和纯洁使其他语言无法与之比肩。路易十四时期的剧院仍使我们感到无法望其项背。在他统治时期建立的法兰西学院(这是黎塞留 1624—1642年间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首相。)在世界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使其他各国纷纷效仿并赞美不已。凡此种种,举不胜举。我们现代的“菜单”一词用的仍是法文,这并非偶然。珍馐佳肴的烹制是门复杂的技艺,是文明的最高表现形式之一,最早就是为了这位伟大君主的口腹之乐而开始实践的。路易十四时代是一个富丽堂皇、文质彬彬的时代。至今仍使我们获益颇多。 不幸的是,这幅光彩夺目的图画也有着令人沮丧的一面。海外的赫赫声威总是意味着国内的深重灾难,法国也难逃例外。路易十四于1643年子继父位,1715年去世。这意味着法国政府由他独掌大权达72年,几乎整整两代人之久。 充分理解“独揽大权”这一概念是有益的。许多国家建立起一种高效率的独裁的特殊形式,我们称之为“开明的专制主义”,在这些国家的众多君主中,路易十四名列榜首。他不喜欢那些仅仅满足于统治者的虚名,却把国家大事视为儿戏的国王。这些开明时代的君主比他的臣民勤劳得多。较之常人,他们早起晚睡,宵衣旰食,感到他们的“神圣职责”就和允许他们不与臣民商议而实施统治的“神授君权”同等重要。 国王个人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他的身边必须有一些助手和枢密顾问:有一个将军,一些外交政策专家,几个能干的财政官员和经济学家就可满足需要。但是这些高官显贵也只能看君王的眼色行事,他们没有独立的人格。对于人民大众来说,神圣的君主本身就代表了一国的政府。祖国的荣誉也就是一个王朝的荣誉。法兰西成了由波旁王朝统治,为波旁王朝效力的囊中之物。 这种制度的危害性是十分明显的。它逐渐形成了“朕即一切,民若粪土”的局面。年高德劭的贵族逐渐被迫放弃了在各省的权力份额。一位王室的七品小官手指上满是墨迹,坐在遥远的巴黎的政府大厦绿色窗户的后边,做着一百年前原是封建主所做的工作。被剥夺了一切工作的封建主移居巴黎,在宫廷里甘于享受,乐不思蜀。不久,他的庄园开始得了一种叫做“不在地主所有制”的极具危害的经济病。不过一代人的工夫,原本勤勉能干的封建官员,成了凡尔赛宫里举止优雅却游手好闲的酒囊饭袋。 威斯特法利亚和约1648年10月 24日由神圣罗马帝国、法国、瑞典及帝国的新教派国家在威斯特法利亚的明斯特城签订。30年战争(1618—1648年)就此结束。哈布斯堡王朝由于30年战争而丧失了其在欧洲的统治地位时,路易刚刚十岁。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人必然要利用这一有利时机来为他自己的王朝攫取原属哈布斯堡王朝的荣耀。1660年,路易与西班牙国王的女儿玛利亚·泰利莎结婚。不久,他的岳父菲刮普四世,那个疯疯癫癫的西班牙哈布斯堡成员辞世。路易立刻宣称西属荷兰(比利时)为他妻子随嫁的一部分。这笔飞来横财是欧洲和平的煞星,对新教国家也是心腹之患。在荷兰七省联盟的外交部长扬·德维特领导下,于1664年成立了第一个伟大的国际联盟——瑞典、英国与荷兰的三国同盟。但很快就解体了。路易十四凭着大笔的金钱和花言巧语的许诺收买了英王查理和瑞典议院,结果荷兰由于其盟友的背叛而任命运耍弄。1672年,法国攻入荷兰低地,大军直抵荷兰腹地。于是再次破堤开坝,法国太阳王陷入了荷兰沼泽地的泥泞之中。1678年签订的尼姆威根和约除了引发另一场战争外,其余一无所获。 1689年至1697年法国对荷兰的第二次侵略战争以端斯维克和约告终,但路易十四热望已久的欧洲霸主地位对他而言仍然是可望而不可及。他的老对头扬·德维特被荷兰乱民所杀,但他的继承人威廉三世(在上一章已经提到)想方设法挫败路易谋求欧洲霸主的企图。 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最后一个君主查理二世尸骨未寒,1701年就为争夺王位爆发了一场战争。这场战争虽于1713年以缔结乌得勒支和约告终,但许多问题仍有待解决,并使路易十四阮囊羞涩。法王在陆地大获全胜,但英荷两国的海军使法国最终胜利的梦想彻底破灭。此外,经过这次长期的斗争,产生了国际政治的一个新的基本原则,即此后任何时间内都不可能由一个国家来统治全欧洲或全世界。 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力量平衡”。它是一条不成文的法则。但三个世纪以来,人们就像服从自然法则一样严格遵守着它。提出这一理论的人认为,欧洲正处在各民族的发展阶段,只有当整个欧洲大陆上互相冲突的各种利益关系处在一个绝对的平衡状态下时,欧洲各国才得以生存下去。不允许有某一种势力或某一个王朝支配别人。在30年战争期间,哈布斯堡王朝就是这一法则的受害者,而且是不自觉的受害者。在这场斗争中,各种纷争蒙上了一层宗教冲突的云翳,使我们难以看清那些重大冲突的主要趋势。但从那时起,我们开始看到冷静的经济考虑和精明的算计是如何在所有重大国际事件中起决定作用。我们发现有一个爱好拨弄计算尺和现金出纳机的新型政治家阶层正在发展与形成。扬·德维特是第一个成功地为这一新的政治学派摇旗呐喊的人。威廉三世是第一个伟大的学生。路易十四尽管声名显赫,成为第一个自觉的牺牲者。此后,重蹈覆辙的人不绝如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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